- 【药品名称】:
- 呋塞米片
- 【药品编码】:
- Y00000016314
- 【适 应 症】:
1.水肿性疾病 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 一般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
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 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
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5.稀释性低钠血症 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
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
7. 急性药物毒物中毒 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 【药品规格】:
- 20mg
- 【用法用量】:
1.成人
(1)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口服20~40mg(1-2片),每日1次,必要时6~8小时后追加20~40mg(1-2片),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最大剂量虽可达每日600mg(30片),但一般应控制在100mg(5片)以内,分2~3次服用。以防过度利尿和不良反应发生。部分患者剂量可减少至20~40mg(1-2片),隔日1次,或每周中连续服药2~4日,每日20~40mg(1-2片)。
(2)治疗高血压。起始每日40~80mg(2-4片),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
(3)治疗高钙血症。每日口服80~120mg(4-6片),分1~3次服。
2.小儿 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体重2mg/kg,口服,必要时每4~6小时追加1~2mg/kg。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
-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并根据严重程度递减排列。
- 【禁忌】:
禁用于无尿症患者和有呋塞米过敏史患者。
- 【注意事项】:
警告
肝硬化腹水的患者,最好在住院期间开始本品治疗。肝昏迷以及电解质缺乏状态的患者,应待基础情况好转后再开始本品治疗。肝硬化患者水电解质平衡突然变化会导致肝昏迷,因此,利尿期间需严密监测。补充氯化钾以及必要时使用醛固酮拮抗剂有助于预防低钾血症及代谢性碱中毒。
治疗严重进展性肾脏疾病期间出现氮血症及少尿,应停药。
有耳鸣、可逆性或不可逆性听力损伤和耳聋的报道。报告表明本品的耳毒性与快速注射、严重肾功能不全、高于推荐剂量使用、低蛋白血症或合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利尿酸、或合用其他耳毒性药物有关。如果需进行高剂量注射治疗,应控制静脉输液的速度(成人呋塞米输注速度每分钟不超过4mg)。(见[药物相作用][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常规
过度利尿可引起脱水、血容量减少伴随循环衰竭、血栓形成和栓塞,老年人应尤为注意。与其他利尿剂一样,本药治疗期间可能会出现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使用高剂量和限制盐摄入量的患者。本药可引起低钾血症,特别是利尿快、电解质摄入不足、肝硬化患者,或与糖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高效能利尿药合用,或长期使用泻药时。洋地黄治疗时可能会加重低钾血症的效应,尤其是心
肌效应。服用本品时应关注体液或电解质紊乱的体征或症状(低钠血症,低氯血症碱中毒,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或低钙血症):口干,口渴,乏力、嗜睡,困倦,烦躁不安,肌肉疼痛或痉挛,肌肉疲劳,低血压,少尿,心动过速,心律不齐或胃肠道紊乱如恶心和呕吐。有报道指出本药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空腹和餐后2小时血糖异常),对糖尿病患者诊断有干扰。尿潞留(膀胱排空障碍,前列腺增生,尿道狭窄)患者用药后尿量增加而不能及时排出,导致急性尿涨留。因此需实时监测,特别是在治疗初期。
肾病高危患者,接受造影剂后服用本药导致肾功能恶化的概率高于仅注射造影剂患者。
低蛋白血症患者(如肾病综合征)服用本品的效果可能减弱,但耳毒性会增强。
可能会引起无症状高尿酸血症,罕有痛风出现。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 【存放条件】:
-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