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克拉霉素片
- 【药品编码】:
- Y00000015634
- 【适 应 症】:
克拉霉素适用于治疗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由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嗜肺军团杆菌、百日咳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等引起;
2.上呼吸道感染(咽炎、鼻窦炎):由化脓性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淋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厌氧菌等引起;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草绿色链球菌等引起;
4.局部或弥散性感染:由鸟型分枝杆菌或细胞内分枝杆菌引起的局部或弥散性感染,以及由海龟分枝杆菌、意外分枝杆菌或堪萨斯分枝杆菌引起的局部感染;
5.混合感染:克拉霉素适用于CD4淋巴细胞数小于或等于100/mm3的HIV感染患者预防由弥散性鸟型分枝杆菌引起的混合感染;
6.根除幽门螺杆菌:存在胃酸抑制剂时,克拉霉素也适用于根除幽门螺杆菌,从而减少十二指肠溃疡的复发;
7.牙源性感染:治疗由敏感致病菌引起的牙源性感染。
克拉霉素的体外抗菌谱参见【药理毒理】。
- 【药品规格】:
- 0.25g(按C38H69NO13计)、0.125g(按C38H69NO13计)
- 【用法用量】:
克拉霉素普通片的成人推荐剂量为每12小时口服0.25g(1片)。严重感染时,剂量增加为每12小时口服0.5g(2片),常规疗程为5~14天,社区获得性肺炎和鼻窦炎疗程为6~14天。
肾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时,克拉霉素普通片剂量减半,即每24小时口服0.25g(1片),或严重感染每12小时口服0.25g(1片),且连续治疗不得超过14天。
分枝杆菌感染患者的成人推荐剂量为克拉霉素普通片每12小时口服0.5g(2片),对AIDS患者弥散性鸟-胞内分枝杆菌复合体(MAC)感染的治疗应持续至临床显效,克拉霉素普通片应合用其它抗分枝杆菌的药物。
治疗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也应连续用药。
预防鸟-胞内分枝杆菌复合体(MAC)的成人推荐剂量为克拉霉素普通片每12小时口服0.5g(2片)。
治疗牙源性感染的剂量为克拉霉素普通片每12小时口服0.25g(1片),服用5天。
根除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推荐剂量为:
三联用药:克拉霉素普通片每12小时0.5g(2片),兰索拉唑每12小时0.03g和阿莫西林每12小时1g治疗10天;克拉霉素普通片每12小时0.5g(2片),阿莫西林每12小时1g和奥美拉唑每12小时0.02g治疗7~10天。
二联用药:克拉霉素普通片每8小时0.5g(2片)和奥美拉唑每24小时0.04g治疗14天后,再调整奥美拉唑每24小时0.02g或0.04g治疗14天;克拉霉素普通片每8小时0.5g(2片)合用兰索拉唑每24小时0.06g治疗14天,为使溃疡完全治愈,需再服胃酸抑制剂。
- 【不良反应】:
克拉霉素耐受性好。成人及儿童服用克拉霉素后,最频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和味觉异常。这些不良反应通常为轻度,且与已知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安全性信息是一致的。临床试验发现,已存在分枝杆菌感染的患者与不存在的患者相比,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没有显著差异。
临床试验和上市后报告的关于克拉霉素片的不良反应按照发生频率分类如下:
常见(发生频率≥1/100至<1/10):失眠,味觉障碍,头痛,腹泻,呕吐,消化不良,恶心,腹痛,肝功能检查异常,皮疹,多汗;
不常见(发生频率≥1/1,000至<1/100):念珠菌病,阴道感染,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超敏反应,厌食,食欲下降,焦虑,神经紧张,头晕,嗜睡,震颤,眩晕,听力障碍,耳鸣,心电图QT间期延长,心悸,胃炎,口炎,舌炎,腹胀,便秘,口干,嗳气,肠胃胀气,胆汁淤积,肝炎,丙氨酸转氨酶升高,天冬氨酸转氨酶升高,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瘙痒,荨麻疹,不适,无力,胸痛,寒战,疲劳,血碱性磷酸酶升高,血乳酸脱氢酶升高;
未知(发生频率无法根据已有数据评估)*:假膜性结肠炎,丹毒,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精神障碍,意识模糊状态,人格解体,抑郁,定向障碍,幻觉,梦境异常,躁狂,惊厥,味觉丧失,嗅觉异常,嗅觉丧失,感觉异常,听觉丧失,尖端扭转型室速,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出血,急性胰腺炎,舌变色,牙齿变色,肝衰竭,肝细胞性黄疸,重度皮肤不良反应(SCAR)(如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疹(DRESS),痤疮,横纹肌溶解**,肌病,肾功能衰竭,间质性肾炎,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INR)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尿色异常。
*由于这些反应均报告自一个不确定规模的人群,因此不可能总是可靠地评价它们的发生频率或建立与药物暴露的因果关系。克拉霉素的患者暴露估计超过10亿患者治疗天。此外,极少病例中曾有致死性肝衰竭的报道,且多与严重的基础疾病和/或同服其它药物有关。
- 【禁忌】:
本品禁止用于已知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或其辅料过敏的患者。
克拉霉素禁止与下列任何药物合用: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匹莫齐特、特非那定,克拉霉素与上述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和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尖端扭转型室速。
克拉霉素禁止与麦角胺或双氢麦角胺合用,否则可能导致麦角碱中毒。
克拉霉素禁止与口服咪达唑仑合用。
克拉霉素禁止用于有QT间期延长或室性心律失常史(包括尖端扭转型室速)的患者。
克拉霉素禁止与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他汀类药物),洛伐他汀或辛伐他汀合用,否则可能会有横纹肌溶解风险。接受克拉霉素治疗期间应停止服用这些药物。
克拉霉素禁止用于低钾血症患者(有延长QT间期的风险)。
克拉霉素禁止用于伴有肾功能不全的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克拉霉素(和其他CYP3A4强效抑制剂)禁止与秋水仙碱合用。
克拉霉素禁止与替卡格雷或雷诺嗪合用。
- 【注意事项】:
使用任何抗生素疗法如克拉霉素来治疗幽门螺杆菌引起的感染均可导致耐药菌的出现。
在没有谨慎的风险/效益评估时,孕妇不应服用克拉霉素,尤其是在怀孕的前三个月。
与其它抗生素相似,长期使用克拉霉素可致耐药菌和真菌的双重感染,需停用并予以适当治疗。
克拉霉素主要经肝脏代谢。因此肝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本品。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和超过65岁的老年人应慎用克拉霉素。
建议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在使用克拉霉素治疗时有肝功能异常的病例报告,包括肝酶升高、肝细胞损害和/或肝胆汁淤积、伴或不伴黄疸。这种肝功能异常可能会是严重的,但通常是可逆的。曾有致死性肝衰竭的报告,这通常与严重的基础疾病或合并用药相关。有些患者可能已经患有肝病或正在服用其它具有肝毒性的药物。如果出现肝病的症状和体征,如厌食、黄疸、尿色深、瘙痒或腹部压痛,建议患者应停止治疗,并就诊。
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大环内酯类)都曾报告过假膜性结肠炎,其程度从轻度至危及生命不等。大部分抗菌药物(包括克拉霉素)都曾报告过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其程度从中度腹泻至致死性结肠炎不等。抗菌药物治疗可以改变结肠正常菌群,从而可能导致艰难梭菌过度生长。对于所有使用抗生素药物之后出现腹泻的患者都必须考虑发生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的可能性。由于曾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超过两个月后报告过发生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因此必须仔细查看患者的病史。因此无论是治疗何种适应症,都应考虑停止克拉霉素的使用。对患者进行微生物学检测,并实施适当治疗。避免使用抑制蠕动的药物。
秋水仙碱:而上市后报告还指出秋水仙碱和克拉霉素合用时会产生秋水仙碱毒性,尤其是老年人中,其中部分发生在存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这些患者中部分死亡。克拉霉素禁止与秋水仙碱合用。
建议合用克拉霉素和三唑苯二氮卓类药物,三唑仑、经静脉或口腔黏膜用药的咪达唑仑时应谨慎。
心血管事件:在包括克拉霉素在内的大环内酯类药物治疗中曾观察到心脏复极化和QT间期延长,从而引发心律失常和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风险。由于下列情况可能导致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风险增加,故以下患者应慎用克拉霉素:
有冠状
- 【存放条件】:
-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