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盐酸阿罗洛尔片
- 【药品编码】:
- Y00000015359
- 【适 应 症】:
•原发性高血压(轻度一中度)
•心绞痛
•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
•原发性震额
- 【药品规格】:
- 5mg、10mg、
- 【用法用量】:
原发性高血压(轻度一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
通常成人应用盐酸阿罗洛尔的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二次口服。根据病人年龄、症状等适当增减剂量,疗效不充分时,可增至每日30mg。
原发性震颤:
通常成人应用盐酸阿罗洛尔从每日10mg开始给药。疗效不充分时,可按照每次10mg。每日二次的维持量口服。根据病人年龄、症状等适当增减,但不得超过1天30mg。
- 【不良反应】:
截至批准前的临床试验调查总例数的1577例中有211例(13.4%),批准后的使用结果调查总例数的12734例中有417例(3.3%),共计14311例中有628例(4.4%)出现包括实验室检查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心动过缓177件(1.2%)、眼花.眩晕感105件(0.7%)、无力.不适64件(0.4%)。主要实验室检查值异常有AST(GOT)增加36件(0.3%)、ALT(GPT)增加39件(0.3%)、甘油三酯增加33件(0.2%)、尿酸升高19件(0.1%)。
1.严重不良反应
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窦房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0.1%),心动过缓(0.1~0.5%):
定期检查心功能,出现上述症状时,采取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置。
2.其它不良反应
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时,应根据需要采取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置。
※1 出现这类异常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 由于上市后的自主上报或者同类药中的报告而导致频率不详。
- 【禁忌】:
不得用于下列病人
1.高度心动过缓(明显窦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II: III度)、窦房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病人[有可能导致上述症状恶化]。
2.糖尿病酮症、代谢性酸中毒的病人[有可能增强酸中毒对心肌收缩力的抑制]。
3.有可能出现支气管哮喘、支气管痉挛的病人[有可能收缩支气管,诱发支气管哮喘甚至恶化]。
4.心源性休克的病人[有可能抑制心功能,导致症状恶化]。
5.肺动脉高压所致右心衰的病人[有可能抑制心功能,导致症状恶化]。
6.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有可能抑制心功能,导致症状恶化]。
7.未治疗的嗜铬细胞瘤病人[参考“注意事项”中的“与用法用量有关的注意事项”]。
8.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参考“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9.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
- 【注意事项】:
1.慎重给药(对下列病人应慎重给药)
(1)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充分观察,对联合应用毛地黄药物的病人,须慎重给药)[有可能抑制心功能,导致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恶化]。
(2)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期间禁食状态的病人[由于容易掩盖低血糖的前期症状心动过速等交感神经系统反应,故须注意血糖值]。
(3)低血压、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I度)病人[有可能导致症状恶化]。
(4)严重肝功能、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可能影响药代动力学]。
(5)老年患者[参考“老年患者用药”]。
(6)外周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症等)[有可能抑制末梢血管扩张,导致症状化]。
(7)运动员慎用。
2.重要注意事项
(1)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尤其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必要时使用阿托品。 须注意肝功能、肾功能、血像等。
(2)有报告指出,正在服用类似化合物(盐酸普奈洛尔)的心绞痛病人突然停药时,有的病人出现症状恶化或引起心肌梗塞。故在需要停药时,须缓慢减量,充分观察。
须事先告诫病人:没有医生的指示不要停药。用于心绞痛以外的患者,例如用于心律失常患者及老年患者时,也须予以同样的注意。
(3)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
(4)用于原发性震颤病人时,应充分观察,同其它震颤性疾病进行鉴别诊断,只能用于确诊为原发性震颤的病人.
(5)用于原发性震颤病人时,与用于高血压病人相比,多见心动过缓、眩晕、低血压等不良反应,故应充分观察,出现症状时,采取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理。
(6)有可能出现眼花.眩晕感症状,应提醒服用本药的病人(尤其在服用初期).在驾驶汽车等伴有危险的机械作业中予以注意。
3.与用法用量有关的注意事项
- 【存放条件】:
- 密封,室温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