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氨甲环酸注射液
- 【药品编码】:
- Y00000015298
- 【适 应 症】: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1.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2.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
3.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如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4.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5.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6.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7.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官、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8.用于心脏外科手术中因纤溶亢进导致的出血。
- 【药品规格】:
- 5ml:0.5g
- 【用法用量】: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用于心脏外科手术中因纤溶亢进导致的出血时建议采用方案:麻醉诱导后、切皮前,给予负荷剂量20mg/kg静脉滴注,20分钟给药完毕,然后静脉泵注维持剂量15mg/kg/h至手术结束。尚无本品维持剂量给药超过4小时的数据。
本品与0.9%氯化钠注射液、右旋糖酐40葡萄糖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氨基酸注射液、肝素钠注射液配伍,溶液可在25℃下放置24小时内使用。
- 【不良反应】:
1.有休克的报告,一旦发现异常,应终止给药,并给予适当的处置。
2.超敏反应:瘙痒、皮疹。
3.消化系统素乱: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
4.一过性色觉异常。
5.嗜睡、头痛。
6.偶有过敏头性皮炎、头晕、低血压的报告。低血压一般发生在注射过快时。为了避免低血压,给药速度不应超过1ml/分钟。
7.全球上市后报告:除外血友病的患者,在适应症范围内使用罕见血栓栓塞事件(例如:深部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脑血栓形成,急性肾皮质坏死,视网膜中央动脉、静脉梗塞)。还有惊厥、视觉缺损的报告。
8.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9.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 【禁忌】:
1.禁止与凝血酶联合使用。
2.禁用于后天色觉缺陷患
3.禁用于蛛网膜下腔出血患者。
4.禁用于活动性的血管内凝血患者。
5.禁用于有惊厥病史者。
6.禁用于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 【注意事项】:
1.有血栓的患者(脑血栓、心肌梗死、血栓性静脉炎等)以及有血栓形成倾向的患者慎用。有血栓栓塞性疾病既往史的患者可能会增加静脉或者动脉血栓形成的风险。只有在经过有经验的医师会诊后明确该类患者对本品有较强的临床需求时,才口以在严密临床监护下使用本品。有动脉或者静脉血形成或者血栓栓塞的报告。有视网膜中央静脉和中央动脉梗塞的报告。
2.消耗性凝血病患者慎用(与肝素等联合使用)。
3.术后卧床状态的患者以及接受压迫性止血处置的患者慎用。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因为有蓄积的危险,因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适当减量。
6.有报告显示,用于上泌尿道出血的患者时由于血块形成而造成输尿管梗阻。
7.如果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 的患者需要使用本品时, 需要在有经验的医师的严密监护下实施。
8.氨甲环酸可能引起头晕,因此,对驾驶和机械操作会产生影响。
9.如果连续使用氨甲环酸数天,应进行眼科检查,包括视力、色觉、眼底、视野,建议在开始使用之前和使用中一定间隔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检查结果异常,应终止使用氨甲环酸。
10.口服避孕药者使用本品时应予以关注,因为会增加血栓形成的风险。
11.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12.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13.由于静脉注射速度过快可能引起眩晕或低血压,因此建议静脉注射速度应不超过1ml/分钟。
14.氨甲环酸可引起局灶性和全面性惊厥。发生惊厥的最常见原因是在心血管手术期间使用氨甲环酸。应考虑在手术期间减少剂量,并对有肾功能不全等患者调整使用剂量。在手术过程中密切监护患者情况。如果发生惊厥,应停止使用氨甲环酸。
- 【存放条件】:
- 避光,密闭,不超过25℃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