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索凡替尼胶囊
- 【药品编码】:
- Y00000015253
- 【适 应 症】:
本品单药适用于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进展期非功能性、分化良好(G1、G2)的胰腺和非胰腺来源的神经内分泌瘤。
- 【药品规格】:
- 50mg
-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有肿瘤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推荐剂量和服用方法
每次 300 mg,每日 1 次;连续服药(每 4 周为一个治疗周期)。本品可随低脂餐(500 千卡,约 20%脂肪)同服或空腹口服,需整粒吞服。建议每日同一时段服药,如果服药后患者呕吐,无需补服;漏服剂量,不应在次日加服,应按常规服用下一 次处方剂量。
治疗时间
按治疗周期持续服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剂量调整
在用药过程中医生应密切监测患者,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调整用药,包括暂停用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本品。剂量调整应遵循“先暂停用药再下调剂量”的原则。
暂停用药后,如 4 周内不良反应恢复至≤1 级,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第一次 剂量调整至每日 250 mg;第二次剂量调整至每日 200 mg;若仍不耐受,则可以考虑 200 mg 每日一次服药 3 周停药 1 周或永久停药。剂量调整基本原则见表 1;针对蛋白尿的剂量调整原则见表 2;针对肝功能异常的剂量调整原则见表 3。
特殊患者人群
肝功能不全患者
目前尚无本品对肝功能不全患者影响的相关数据,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须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肝功能,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肾功
- 【不良反应】:
本说明书描述了在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判断为可能由索凡替尼引起的不良反应及其近似的发生率。由于临床研究是在各种不同条件下进行的,在一个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能与另一个临床研究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直接比较,也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的实际发生率。
索凡替尼的安全性数据来自 8 项单药治疗的临床研究,总计 718 例晚期肿瘤患者接受起始剂量≥ 300 mg,每日 1 次,连续服药的用药方案;其中 357 例患者来自2项在神经内分泌瘤患者中进行的关键性 II 期随机双盲对照研究[1项为非胰腺来源的神经内分泌瘤研究 (SANETep),含 193 例接受索凡替尼的患者;另1项为胰腺神经内分泌瘤研究(SANETD),含 164 例接受索凡替尼的患者] 。在 718 例患者中,发生率≥20% 不良反应包括: 蛋白尿、高血压、血胆红素升高、腹泻、血白蛋白降低、血甘油三酷升高、血促甲状腺激素升高、疲乏,乏力、腹痛、外周水肿、血尿酸升高、出血。
按系统器官分类、首选术语和发生频率汇总的索凡替尼在 8 项研究的 718 例患者中的不良反应见表 4。发生频率分为: 十分常见(≥10%),常见(1%~ 10%,含 1%),偶见(0.1%~1%,含0.1%),罕见(0.01%~ 0.1%,含0.01%),十分罕见(<0.01%)。在每个发生频率分组内,不良反应按发生率从高至低依次列出。
表4 在接受索凡替尼起始剂量 ≥300 mg 单药治疗的患者中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备注:
本说明书在确定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时采用的是报告的所有不良事件(无论相关性) 的发生率。
- 【禁忌】: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严重活动性出血、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未愈合的胃肠穿孔或消化道瘘患者禁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肝脏功能异常
临床研究中观察到本品可能引起血胆红素升高、转氨酶升高及肝脏功能异常,并有肝损伤死亡病例。(见【不良反应】)
在本品用药前需检测肝功能(转氨酶和胆红素),治疗的前两个月建议每两周监测肝功能,之后每月或根据临床需要监测肝功能。当患者在用药期间出现转氨酶升高或胆红素升高或其它肝损伤的临床表现时,应及时暂停、减量或停用本品,积极实施保肝处理并提高肝功能监测频率至每周一次或两次,直至转氨酶和/或胆红素恢复到≤1 级或用药前水平(见【用法用量】)。
因本品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数据,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须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肝功能,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出血
临床研究中观察到本品可导致出血或增加出血的风险,有出血导致死亡病例。(见【不良反应】)
服用本品的患者应关注用药后的出血症状和体征,包括体表出血点、淤血,口腔牙龈等部位出血以及咯血等,将出血情况及变化及时报告医生。
临床医生用药时应密切关注患者出血风险,定期监测患者的血常规和凝血指标,尤其对在治疗期间需服用抗血小板、抗凝、抗血栓及其他可能增加出血风险药物的患者,需增加血小板及凝血指标的监测频率。
一旦患者出现需要紧急医学干预或≥3 级的出血,应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见【用法用量】)
高血压
临床研究中观察到本品可导致高血压,有高血压危象的病例报告。(见【不良反应】)
临床研究中,血压经过标准抗血压治疗通常可得到良好的控制。3 级的高血压经过积极降血压处理或剂量调整后可恢复至≤1 级或用药前水平。
在本品用药前和用药期间需将患者血压控制至 140/90 mmHg 以内;治疗期间需常规监测血压,有临床症状时可增加血压测量频率,对于剂量暂停或减量后血压控制不佳者,建议就医调整降压药物或停止本品治疗,避免高血压危象。
蛋白尿
临床研究中观察到本品可增加蛋白尿的风险。
- 【存放条件】:
- 密封,常温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