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氟唑帕利胶囊
【药品名称】:
氟唑帕利胶囊
【药品编码】:
Y00000015252
【适 应 症】:

1、适用于既往经过二线及以上化疗的伴有胚系BRCA突变(gBRCAm)的铂敏感复发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治疗。

2、适用于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3、适用于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药品规格】:
50mg
【用法用量】:

本品须在有抗肿瘤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药。

针对伴有胚系BRCA突变(gBRCAm)的铂敏感复发性卵巢癌:患者在服用本品治疗前,应采用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患者存在有害或疑似有害的gBRCA1/2突变。

针对铂敏感复发性卵巢癌维持治疗:患者应在含铂化疗结束后的4-8周内开始本品治疗。 

针对晚期卵巢癌一线维持治疗:患者应在含铂化疗结束后的4-12周内开始本品治疗。

推荐剂量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150 mg(3粒),每日服用2次(早晚各1次)。

本说明书不良反应描述了在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判断为可能由氟唑帕利引起的不良反应的近似发生率。由于临床试验是在各种不同条件下进行的,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另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直接比较,且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的实际发生率。

安全性特征总结

汇总在四项研究中共计563例接受了氟唑帕利(150 mg/次,每日2次)单药治疗肿瘤患者的安全性数据,肿瘤类型涵盖:卵巢癌(94.0%)、输卵管癌(4.3%)以及原发性腹膜癌(1.1%)。中位药物治疗持续时间为14.2个月(范围:0.1-37.7月)。

在上述接受氟唑帕利单药治疗的563例患者中,所有级别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98.0%,下文以及表2所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是所有已报告的基于研究者评估的药物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0%)包括:白细胞减少症(63.8%),贫血(62.0%),中性粒细胞减少症(50.3%),血小板减少症(49.0%),恶心(48.8%),乏力(33.4%),高脂血症(30.7%),淋巴细胞减少症(26.5%),血肌酐升高(25.4%),ALT/AST升高(22.2%),呕吐(22.0%),其他实验室检查异常(21.8%), 食欲下降(19.9%),肌肉骨骼疼痛(14.7%),高血糖

【禁忌】:

对本说明书【成份】项下的活性成份和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1个月内停止哺乳(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注意事项】:

血液学毒性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血液学毒性,包括贫血、白细胞计数降低、中性粒细胞计数降 低、血小板计数降低和淋巴细胞计数降低等临床诊断和/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 血液学毒性未恢复之前(血红蛋白、血小板和中性粒细胞水平应恢复至≤1级),患者不应开始接受 本品治疗。在治疗最初的 3 个月内,推荐在基线进行全血细胞检测,随后每 2 周监测一次,之后定 期监测治疗期间出现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参数变化(见【不良反应】)。

如果患者出现重度或输血依赖性的血液学毒性,应中断治疗,并且应进行相关的血液学检测。 如果本品给药中断 4 周后血液指标仍存在临床异常,则推荐骨髓分析和/或血细胞遗传学分析。

针对心脑血管高危患者,需要加强贫血相关监测,必要时进行剂量调整。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存放条件】:
密封,30℃以下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