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来那度胺胶囊
【药品名称】:
来那度胺胶囊
【药品编码】:
Y00000015247
【适 应 症】:

本品与地塞米松合用,治疗此前未经治疗且不适合接受移植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

本品与地塞米松合用,治疗曾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的多发性骨髓瘤的成年患者。

【药品规格】:
25mg
【用法用量】:

必须在有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经验的医生监督下开始并提供治疗用药。

若患者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和/或血小板计数<50×109/L,则不得开始本品的治疗。

推荐剂量

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25 mg。在每个重复28天周期里的第1~21天,每日口服本品25 mg,直至疾病进展。地塞米松的推荐剂量为在每28天治疗周期的第1、8、15和22天口服40 mg地塞米松。处方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年龄选择地塞米松的起始剂量和随后的剂量调整(见表1)。

表1:按照年龄确定地塞米松的起始剂量

年龄≤ 75岁

年龄 > 75岁

地塞米松:每28天周期第1、8、15和22天,口服40 mg/日。

地塞米松:每28天周期第1、8、15和22天,口服20 mg/日。

 

服用方法

本品应于每天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不应打开、破坏和咀嚼胶囊,应将胶囊完整吞服,最好用水送服,可与食物同服也可空腹服用。若某次错过规定的服药时间小于12小时,患者可补服该次用药。若某次错过规定的服药时间大于12小时,则患者不应再补服该次用药,而应在第二天的正常服药时间服用下一剂量。不要因为漏服而同时服用2日的剂量。

在治疗期

【不良反应】:

1.此前未经治疗且不适合接受移植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安全性数据总结(MM-020)

在一项包含1623名患者的大型随机、多中心、3组、开放性III期研究(MM-020)中,其中两组的患者接受至少一次来那度胺加低剂量地塞米松(Rd)给药,两组的给药持续时间不同(一组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Rd持续组;N=532],另一组给药18个周期(每28天为一周期)[72周,Rd18组;N=540]);第三组给予美法仑、泼尼松和沙利度胺(72周,MPT组;N=541)最长12个周期(每42天为一周期)。Rd持续组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为80.2周(范围0.7~246.7周)或18.4个月(0.16~56.7个月)。

总体而言,Rd持续和Rd 18组两者报告的最常见不良反应相似,包括腹泻、贫血、便秘、外周水肿、中性粒细胞减少、疲乏、背痛、恶心、乏力和失眠。最常报告的3级或4级不良反应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肺炎、乏力、背痛、低钾血症、皮疹、白内障、淋巴细胞减少、呼吸困难、深静脉血栓、高血糖和白细胞减少。与MPT组的感染发生率(56%)相比,Rd持续组的感染发生率最高(75%)。Rd持续组中3级、4级和严重不良反应的感染发生率高于MPT或Rd 18组。

Rd持续组中,感染(28.8%)是导致来那度胺暂停给药的最常见不良反应;总体上,至首次来那度胺暂停给药的中位时间为7周。Rd持续组中,血液学事件(10.7%)是导致来那度胺剂量下调的最常见不良反应;总体而言,至首次来那度胺剂量下调的中位时间为16周。在Rd持续组,感染(3.4%)是导致来那度胺停药的最常见不良事件。

除白内障以外,两个Rd组中的不良反应发生频率一般均在治疗期的前6个月最高,然后随时间延长而降低,或在整个治疗过程中保持稳定。而白内障的发生频率则随时间延长而增加,Rd持续组在前6个月中为0.7%,而到治疗第二年时高达9.6%。

表4中总结了Rd持续组、Rd 18组和MPT组报告的不良反应。

表4:Rd持续组或Rd 18组中发生率≥5.0%的所有不良反应和≥1.0%的3级/4级不良反应*

【禁忌】:
  • 孕妇。
  • 未达到所有避孕要求的可能怀孕的女性。(见【注意事项】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对本品活性成分或其中任何辅料过敏者。
【注意事项】:

妊娠警告

来那度胺是沙利度胺的化学类似物,结构与沙利度胺相似。沙利度胺是一种己知的对人类有致畸作用的活性物质,会导致严重的威胁生命的出生缺陷。在猴中来那度胺所诱发的畸形与沙利度胺的作用相似。如果在妊娠期间服用来那度胺,可能会发生致畸作用。

为最大程度地降低与服用本品相关的风险,特别是胎儿暴露,必须在一项妊娠预防项目(PPP)的风险管理计划(RMP)的指导下方能对本品开具处方。

该风险管理计划(RMP)有以下强制要求:

  • 针对处方医生与患者的培训信息
  • 有控制的药物发放系统
  • 本公司对RMP有效性的随访评估

该风险管理计划将服用本品的患者分为不同风险人群:

  • 有怀孕可能的女性(WCBP)
  • 无怀孕可能的女性
  • 男性

为最大程度地减少本品治疗时发生怀孕的风险,对每个风险类型的人群有不同的要求。

要求所有的患者都必须履行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计划(RMP)以预防怀孕的发生,除非有可靠的证据证明患者没有怀孕的可能。

无怀孕可能的女性判定标准

下述女性被认为是没有怀孕可能且不需要进行妊娠检测或接受避孕的咨询。

  • 已接受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的女性。
  • 女性已自然绝经(但癌症治疗后闭经者不能排除怀孕可能)至少持续24个月(即在此之前连续24个月中的任何时候都未再有过月经)。

如果主治医生不确定某女性患者是否符合无怀孕可能的女性的判定标准,则建议咨询妇科医生的意见。

咨询

有怀孕可能的女性禁用本品,除非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存放条件】:
密封,常温(10~30℃)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