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注射用伏立康唑
【药品名称】:
注射用伏立康唑
【药品编码】:
Y00000015165
【适 应 症】:

本品应在有经验的医生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以下适应症范围应用。
本品是一种广谱的三唑类抗真菌药,其适应症如下:
治疗侵袭性曲霉病。
治疗对氟康唑耐药的念珠菌引起的严重侵袭性感染(包括克柔念珠菌)。
治疗由足放线病菌属和镰刀菌属引起的严重感染。
本品应主要用于治疗免疫缺陷患者中进行性的、可能威胁生命的感染。

【药品规格】:
50mg
【用法用量】:

本品在静脉滴注前先使用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再稀释至2-5mg/ml。本品不宜用于静脉推注。
建议本品的静脉滴注速度最快不超过每小时3mg/kg,稀释后每瓶滴注时间须1至2小时以上。
成人用药
静脉滴注
首次给药时第一天均应给予负荷剂量,以使其血药浓度在给药第一天即接近于稳态浓度。详细剂量见下表:

 

静脉滴注

负荷剂量(第1个24小时)

每12小时给药1次,每次6mg/kg(适用于第1个24小时)

维持剂量(开始用药24小时以后)

每日给药2次,每次4mg/kg

由于口服片剂的生物利用度很高(96%),所以在有临床指征时静脉滴注和口服两种给药途径可以互换
疗程
疗程视患者用药后的临床和微生物学反应而定。静脉用药的疗程不宜超过6个月。
剂量调整
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医生应当严密监测其潜在的不良反应,并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及时调整药物方案,参见【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静脉给药: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日2次,每次4mg/kg静脉滴注,可减为每日2次,每次3mg/kg。
与苯妥因或利福布丁合用时,建议伏立康唑的静脉维持剂量增加为每日静脉滴注2次,每次5mg/kg,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老年人用药
老年人应用本品时无需调整剂量。
肾功能损害者用药
中度到严重肾功能减退(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应用本品时,此种患者宜选用口服

【不良反应】:

总体情况
在治疗试验中最为常见的不良事件为视觉障碍、发热、皮疹、恶心、呕吐、腹泻、头痛、败血症、周围性水肿、腹痛以及呼吸功能紊乱。与治疗有关的,导致停药的最常见不良事件包括肝功能试验值增高、皮疹和视觉障碍。
关于不良反应的讨论
以下表格中的数据来源于1493例参加伏立康唑治疗研究的患者。它代表了不同的人群,包括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例如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HIV患者,以及非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但不包括健康志愿者、因同情而给予治疗者而不是参加治疗研究的患者。这些患者中男性占62%,平均年龄45.1岁(12-90岁,其中12-18岁的患者49例),白种人占81%,黑种人占9%。561例患者伏立康唑的疗程超过12周,136例疗程超过6个月。下表总结了所有治疗研究中发生率≥1%的不良事件,以及发生率<1%的事件。
研究307/602中,381例急性侵袭性曲霉病患者先分别给予伏立康唑(196例)和两性霉素B(185例)治疗,之后序贯以其他已许可的抗真菌药物治疗。研究305评价了伏立康唑口服(200例)和氟康唑(191例)口服治疗食道念珠菌病的疗效。这些研究中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将在后面的临床试验值中讨论。
治疗中发生的不良事件(包括所有治疗研究中发生率≥1%的不良事件,以及发生率<1%的重要事件,这些不良事件可能与药物有关或与药物关系不明):

 

所有的治疗研究

方案305
(口服给药)

方案307/602
(静脉滴注/口服给药)

 

伏立康唑
N=1493

【禁忌】: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伏立康唑或任何一种赋形剂有过敏史者。
本品禁止与CYP3A4底物,特非那定,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匹莫齐特或奎尼丁合用,因为本品可使上述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从而导致Q-T间期延长,并且偶见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禁止与利福平,卡马西平和苯巴比妥合用,后者可以显著降低本品的血浓度。
本品不可与麦角生物碱类药物(麦角胺,二氢麦角胺)合用。麦角生物碱类为CYP3A4的底物,二者合用后麦角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可导致麦角中毒。
西罗莫司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前者的血浓度可能显著增高,因此这两种药物不可同时应用。
本品禁止与利托那韦(每次400mg,每12小时一次)合用。健康受试者同时应用利托那韦(每次400mg,每12小时一次)与伏立康唑,伏立康唑的血药浓度显著降低。利托那韦每次100mg,每12小时一次用于抑制CYP3A,从而使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浓度增高,但这种给药方案对伏立康唑浓度的影响尚无研究。
本品禁止与依非韦伦同时应用。二者同时应用时,伏立康唑血药浓度显著降低,依非韦伦的血药浓度则显著增高。
本品禁止与利福布丁同时应用。二者合用,伏立康唑血药浓度显著降低,利福布丁的血浓度则显著增高。

【注意事项】:

本品应在有经验的医生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适应症】范围应用。
警告
视觉障碍:疗程超过28天时伏立康唑对视觉功能的影响尚不清楚。如果连续治疗超过28天,需监测视觉功能,包括视敏度、视力范围以及色觉。
肝毒性:在临床试验中,伏立康唑治疗组中严重的肝脏不良反应并不常见(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致死性的爆发性肝衰竭)。有报道肝毒性反应主要发生在伴有严重基础疾病(主要为恶性血液病)的患者中。肝脏反应,包括肝炎和黄疸,可以发生在无其它确定危险因素的患者中。通常停药后肝功能异常即能好转。
监测肝功能:在伏立康唑治疗初及治疗中均需检查肝功能。患者在治疗初以及在治疗中发生肝功能异常时均必须常规监测肝功能,以防发生更严重的肝脏损害。监测应包括肝功能的实验室检查(特别是肝功能试验和胆红素)。如果临床症状体征与肝病发展相一致,应考虑停药。
孕妇:伏立康唑应用于孕妇时可导致胎儿损害。
生殖研究表明:在10mg/kg(按照mg/m2计算,相当于0.3倍的推荐维持剂量)的剂量下,伏立康唑对大鼠有致畸作用(腭裂、肾积水/输尿管积水)。在100mg/kg(6倍推荐维持剂量)的剂量下,伏立康唑对兔子具有胚胎毒性。对大鼠的其他影响包括骶尾骨、颅骨、耻骨、舌骨和多数肋骨的骨化减弱、胸骨节异常和输尿管/肾盂扩张。任何剂量的伏立康唑都可使怀孕大鼠血雌二醇水平降低。在10mg/kg剂量下,伏立康唑还可使大鼠妊娠时间延长,难产,导致围产期幼鼠死亡率增高。此外,伏立康唑可使兔子的胚胎死亡率增高,胎兔体重降低,骨骼变异率增高、颈肋和胸骨体外的骨化点增多。
如在孕期使用伏立康唑,或在用药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
半乳糖不耐受:伏立康唑片剂中含有乳糖成分,罕见的、先天性的半乳糖不能耐受者、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者不宜应用本品。
一般注意事项
一些吡咯类药物,包括伏立康唑,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的延长。在伏立康唑临床研究及上市后的监测中,含有发生尖端扭转性室速的报道。在伴有多种混合危险因素的重症患者中,例如伴有心肌病、低钾血症、曾进行具有心脏毒性的化疗以及同时应用其他可能引起尖端扭转性室速的药物,有发生尖端扭转性室速的报道。

【存放条件】:
遮光,密闭,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