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格列齐特缓释片
【药品名称】:
格列齐特缓释片
【药品编码】:
Y00000014470
【适 应 症】:

用于单用饮食抟制,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

【药品规格】:
30mg
【用法用量】:

每日1次,剂量为30至120mg(1至4片)。 建议于早餐时服用。

建议吞服。
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血糖水平来调整剂量。
* 首次剂量
首次建议剂量为每日30mg。如血糖得到有效控制,可采用此剂量用作维持治疗。
如血糖没有得到充分控制,剂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90或120mg。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个月,对于以上述某个剂量治疗2周血糖仍无下降的患者,建议此时即可增加剂量。

最大建议剂量不得超过每日120mg。
* 用本品代替格列齐特80mg片:
一片格列齐特80mg相当于本品一片。替代时,必须进行血糖监测。
*用本品代替其它口服降血糖药物:
本品可代替其它口服糖尿病治疗药物。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考虑先前所用降血糖药物的剂量和半衰期。
一般换用本品时无需过渡期,应以30mg为起始剂量。然后如前述按患者的血糖情况进行调整。
如患者从具有长半衰期的磺脲类药物改用本品,需有几天的治疗窗口期进行剂量调整以避免两种药物的药效叠加发生的低血糖危险。
在换用本品时,建议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本品治疗所采用的步骤,即首次治疗剂量每日30mg,然后根据代谢情况逐步增量。
* 与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联合应用
本品可与双胍类,α葡萄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合用。
对于本品未能充分控制血糖的患者,可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联合胰岛素治疗。
特殊人群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治疗方案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但需谨慎监测,这些资料已被临床实验所证实。
*低血糖症的高危患者:
— 营养不足或营养不良

【不良反应】:

基于格列齐特的使用经验,报告有以下不良反应。

格列齐特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低血糖

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 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或少吃了1餐或数餐的情况下,服用本品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极度饥饿,恶心,呕吐,倦怠,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反应迟缓、 抑郁、意识模糊、视觉及语言障碍、失语、震颤、轻瘫、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嗜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
另外,观察到肾上腺素能反调节症状:出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及心律失常。
这些症状通常在摄入碳水化合物(糖)后消失。然而,人造糖类替代品无效。其他磺脲类药物使用经验表明,即使这些措施开始时有效,低血糖仍可能会复发。
对于长期严重低血糖病例,即使因吸收了糖而暂时得到控制,仍然可能需要立即药物治疗,甚至需要住院治疗。
胃肠道功能障碍包括腹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便秘都有过较少报导,但如在早餐时服用格列齐特,这些症状可以避免或使风险降到最低。
罕见的不良反应:
—  皮肤和皮下组织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血管性水肿,红斑,斑丘疹,大疱性皮肤反应(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和自身免疫性大疱性疾病),以及嗜酸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型药疹(DRESS)。
—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血液学改变极罕见,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等。停药后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可逆的。
—   肝-胆疾病:肝酶水平增高(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肝炎(罕见)。如有胆汁淤积性黄疸出现,中止治疗。通常这些症状于中断治疗后一般都会消失。
视力障碍:暂时性视力障碍,可能是因为开始治疗时的血糖水平变化。

类反应:
其它磺脲类药物曾报道过如下不良事件: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

【禁忌】:

有以下情况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

- 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某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
- 1 型糖尿病;
- 糖尿病前驱昏迷和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 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
- 应用咪康唑治疗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 哺乳期(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注意事项】:

低血糖

建议本品用于能定时进餐(包括早餐)的患者,因为延迟进餐,食物不足或低碳水化合物,可使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定时摄食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低血糖更可能发生于食用低热量食物,相当大量或长时间运动后,饮酒后或合并应用其他降糖药物的患者。
低血糖可发生于应用磺脲类药物后(参见[不良反应])。有些病例可以很严重且持续很长时间。可能需要住院,并且需葡萄糖滴注持续数天。
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的剂量以及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
下列因素将增加低血糖发生的风险:
- 患者拒绝合作或无能力合作(特别是老年人);
- 营养不良,不按时进餐,忘记进餐,禁食或饮食改变;
- 运动和摄取碳水化合物二者间不平衡;
- 肾功能不全;
- 严重肝功能不全;
- 过量服用本品;
- 某些内分泌疾病:甲状腺功能降低、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
- 与某些其他的药物合并应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肾与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或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格列齐特的药代动力学和/或药效学可能发生改变。这些患者低血糖可能持续时间长,应进行适当的处理。
需向患者说明的资料:应向患者和其家属解释清楚低血糖的危险性,包括症状(参见【不良反应】)、治疗以及引起低血糖的原因。并告诉患者遵守饮食治疗,按时运动及监测血糖水平的重要性。
血糖控制不佳:接受抗糖尿病药物治疗的患者,其血糖控制有可能会受到下列任何情况影响:发热、外伤、感染、外科手术。某些情况可能需要应用胰岛素。

所有口服降糖药,包括格列齐特,长期应用时,药效对许多病人都会减弱。这可能由于糖尿病的严重程度进展,或者是对治疗的反应减低,这种现象称为继发性失效,应与原发性失效区分,后者指该药物在首次用药时即证明是无效者。在将患者定为继发性失效前必须考虑适当调整剂量以及监督其饮食治疗和运动。

【存放条件】:
密闭,30℃以下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