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普瑞巴林胶囊
- 【药品编码】:
- Y00000013440
- 【适 应 症】:
本品用于治疗:
带状疱疹后神经痛
纤维肌痛
- 【药品规格】:
- 150mg
- 【用法用量】:
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治疗带状疱疹后神经痛: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75或150 mg,每日2次;或者每次50mg或100 mg,每日三次。
起始剂量可为每次75mg,每日2次(150 mg/日);或者每次50mg,每日三次(150 mg/日)。可在一周内根据疗效及耐受性增加至每次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由于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清除,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以上推荐剂量适用于肌酐清除率≥60mL/min的患者。
服用本品300 mg/日,2至4周后疼痛未得到充分缓解的患者,如可耐受本品,可增至每次300 mg,每日2次(600 mg/日),或每次200mg,每日3次(600 mg/日)。由于不良反应呈剂量依赖性,且不良反应可导致更高的停药率,剂量超过300 mg/日仅应用于耐受300 mg/日剂量的持续性疼痛患者(见【不良反应】)。
治疗纤维肌痛:
本品用于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至450 mg/日。起始剂量应为每次75 mg,每日2次(150 mg/日),可在一周内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300 mg/日未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有临床试验应用本品600 mg/日,但尚无证据显示该剂量有额外的显著的疗效获益,且该剂量耐受性较差。考虑到不良反应的剂量依赖性,不推荐剂量超过450mg /日(见【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
在说明书的其他地方描述了以下严重不良反应:
- 血管性水肿(见【注意事项】)
- 超敏反应(见【注意事项】)
- 快速或突然停用本品不良反应发生风险增加(见【注意事项】)
- 自杀行为和想法(见【注意事项】)
- 外周水肿(见【注意事项】)
- 头晕与嗜睡(见【注意事项】)
- 体重增加(见【注意事项】)
- 潜在致癌性(见【注意事项】)
- 眼科影响(见【注意事项】)
- 肌酸激酶升高(见【注意事项】)
- 血小板计数减少(见【注意事项】)
- PR间期延长(见【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的经验:
- 【禁忌】:
对本品所含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 【注意事项】:
糖尿病患者
根据当前的临床实践,有些糖尿病患者因接受普瑞巴林治疗而致体重增加时,需要调整降糖药物。
血管性水肿
上市后报告中,一些患者在开始使用或长期使用普瑞巴林后出现血管性水肿。特异性症状包括面、口(舌、唇和牙龈)及颈部(咽和喉)肿胀。有血管性水肿导致呼吸系统损伤危及生命,需紧急处理的个例报告。如果患者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停用本品。
既往发生过血管性水肿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应注意相关症状。此外,同时服用其它引起血管性水肿的药物时(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性水肿的发生风险可能增加。
超敏反应
上市后报告中,一些患者开始使用普瑞巴林短时间内出现超敏反应。不良反应包括皮肤发红、水疱、荨麻疹、皮疹、呼吸困难及喘息。如果患者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停用本品。
停用抗癫痫药物
- 【存放条件】:
- 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