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米非司酮片
- 【药品编码】:
- Y00000013380
- 【适 应 症】:
米非司酮片与米索前列醇片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16周(112天)以内的宫内妊娠,包括:①用于终止7周(49天)内的妊娠;②用于终止8~16周(50~112天)内的妊娠。
- 【药品规格】:
- 25mg
- 【用法用量】:
①用于终止7周(49天)内的妊娠:空腹或进食2小时后,口服25mg~50mg (1~2片)米非司酮片,一日2次,连服2~3天,总量150mg (6片),每次服药后禁食2小时,第3~4天清晨口服米索前列醇600ug (200ug/片×3片)或于阴道后穹窿放置卡前列甲酯栓1枚(1mg)。卧床休息1~2小时,门诊观察6小时。注意用药后出血情况,有无妊娠产物排出和副反应。
②用于终止8~16周(50~112天)内的妊娠:第一、第二天分别空腹或进食2小时后,顿服米非司酮100mg (4片),总量为200mg (8片),每次服药后禁食2小时,第三天在距第一次口服米非司酮36~48小时,口服给予米索前列醇400ug(2片),视临床情况可间隔3小时后重复给予米索前列醇400ug (2片)一次,最多用药不超过4次。
- 【不良反应】:
1.部分妊娠妇女服药后,有轻度恶心、呕吐、眩晕、乏力、腰酸、下腹痛腹胀、肛门坠胀感和子宫出血。
2.个别妊娠妇女可出现头痛、腹泻、发热、乳房胀痛、皮疹。
-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
2.心、肝、肾疾病患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
3.带宫内节育器早期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
- 【注意事项】:
1.用于16周(112天)以内的终止妊娠时,米非司酮片与米索前列醇片应联合使用,不能单独使用。
2.米非司酮片序贯合并前列腺素类药物用于终止16周(112天)以内的妊娠必须在具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下的医疗机构使用。
(1)终止停经9周(63天)以内妊娠可以在门诊观察使用;
(2)终止停经10~16周(64~112天)妊娠必须住院流产或引产。
3.米索前列醇片口服间隔3一4小时使用,可以维持较好的宫缩,达到较好的流产效果,由于个体敏感性不同,在临床上应根据宫缩的实际情况,决定给予米索前列醇用量和频率,但其总量不超过2mg。由于米索前列醇本身为PGE1药物,PGE1类药物对体温中枢有刺激作用,患者出现体温升高现象临床判断是否感染时,需考虑药物本身因素。
4.应在医生指导下服药和随访,服药前医生必须向服药者详细告知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副反应。
(1)停经小于7周(49天)患者,服用本品时必须在医院观察4~6小时或住院观察;
(2)停经8~9周(50~63天)患者,如果非住院治疗必须在终止妊娠后观察24小时方可离院;
(3)停经10周(64天)以上患者必须住院治疗。治疗或随诊过程中,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以获得适当的处理。
5.服药后,一般会出现少量阴道出血,极少数妊娠妇女服用米非司酮后未使用前列腺素之前,即发生流产。在服药后8~21天应去原治疗单位复诊,以确定流产效果。必要时做B超检查或血HCG测定,如确认为不全流产或继续妊娠,应及时处理。
6.使用完本品24小时内未完全排出妊娠物者,必须及时改用其他方法终止妊娠。如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给予对症治疗,必要时可考虑刮宫。
(1)用药后胚胎或胎儿、胎盘未排出,阴道流血量>100ml
(2)胎儿排出后阴道流血量>100ml或有活动性出血
(3)胎儿排出后一小时胎盘未排出
(4)胚胎或胎儿、胎盘排出后阴道流血量>100ml
(5)胎盘有明显缺损
- 【存放条件】:
-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