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药品名称】:
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药品编码】:
Y00000013324
【适 应 症】:

本品适用于以下患者治疗:

1.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未接受过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

2.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组织学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药品规格】:
按C24H25ClFN5O3计40mg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经验丰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开始治疗之前应采用经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EGFR的突变状态。

推荐剂量

阿法替尼的推荐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目前尚无充分证据支持患者可从50mg剂量中得到更大获益

阿法替尼不应与食物同服。在进食后至少3小时或进食前至少1小时服用阿法替尼。(见【药物相互作用】和【药代动力学】)。应整片用水吞服。

阿法替尼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发生进展或患者不能耐受(见下表1)。

【不良反应】:

药物安全性概要 

不良反应(ADRs)的种类一般均与阿法替尼作用机制即对EGFR的抑制相关。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腹泻和皮肤相关不良事件,以及口腔炎和甲沟炎(见表2和表3)。总体而言,降低剂量(见【用法用量】)可使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降低。

对于阿法替尼40mg(每日一次)治疗的患者,因药物不良反应而降低剂量的患者比例LUX-Lung3(1200.32)57%, LUX-Lung6(1200.34)33.1%和LUX-Lung8 (1200.125) 25%。由于腹泻和皮疹/痤疮不良反应

【禁忌】:

阿法替尼禁用于已知对阿法替尼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腹泻

腹泻,包括严重腹泻,在阿法替尼治疗期间已有报告(见【不良反应】)。腹泻可导致伴有或不伴有肾功能损害的脱水,在极少的病例中可导致致命结果。腹泻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周内发生。3级腹泻最常发生于治疗的最初6周内。腹泻的主动管理(包括充足的补液结合抗腹泻剂,特别是在治疗的最初6周内)很重要,并且应在最初出现腹泻症状时就开始。应使用抗腹泻剂(如洛哌丁胺),如有必要,应将剂量递增至经批准的最高推荐剂量。患者应随时可获取抗腹泻剂,以便在首次出现腹泻症状时即可开始治疗,并持续到腹泻停止12小时。严重腹泻的患者(持续超过48小时的2级腹泻或3级腹泻)需要中断和减少剂量,或停止阿法替尼治疗(见【用法用量】)。脱水的患者可能需要经静脉给予电解质和液体。

皮肤相关不良反应

在接受阿法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已经报告了皮疹/痤疮(见【不良反应】)。总体上,皮疹都表现为轻度或中度的红斑性和痤疮样皮疹,可在暴露于日光的部位发生或恶化。对于暴露于日光的患者,建议穿防护衣,和/或使用防晒品。对皮肤病反应进行早期干预(如润肤剂、抗生素)有利于持续进行阿法替尼治疗。

伴有持久或严重皮肤反应的患者也可能需要暂时中断治疗、减少剂量(见【用法用量】)、接受额外的治疗干预、以及转诊至具有管理这些皮肤病反应的经验的专家处。已经报道了大疱性、疱性以

【存放条件】:
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