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药品名称】: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药品编码】:
Y00000012909
【适 应 症】: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药品规格】:
4mg
【用法用量】:

剂量

剂量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参见【注意事项】)和血压反应而个体化。

高血压:

本品可单药治疗或与其它类抗高血压药物联合治疗(参见【禁忌】,【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和【药理毒理】)。

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清晨一次4mg。

经过一个月治疗后可以将剂量增加到每日一次8mg。

对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过度激活(特别是:肾血管性高血压,钠和/或容量丢失,心脏失代偿或重度高血压)的患者,在起始剂量后可能会引起血压的过度下降。对于此类患者,建议从2mg的剂量开始应用。起始治疗应在医学观察下进行。

本品起始治疗后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这种情况在联合应用利尿剂治疗的患者中更有可能发生,因为这类患者可能存在容量和/或钠的减少,应谨慎对待。

如必要,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2-3天停用利尿剂(参见【注意事项】)。

对于不能停用利尿剂的高血压患者,本品应从2mg开始,并监测肾功能和血清钾浓度。

本品随后的剂量应根据血压反应调整。如果需要,可恢复利尿剂治疗。

老年人应该从2mg开始,一个月后逐渐增加至4mg。如必要,可根据肾功能情况增加至8mg(见下面表格)。

充血性心力衰竭:

与非保钾利尿剂和/或地高辛和/或β-阻滞剂联用时,建议本品在谨慎的医学观察下以2mg作为起始剂量清晨服用。如果患者能够耐受,2周后剂量可增至每天一次4mg。剂量的调整应根据患者的个体临床反应。

在重度心力衰竭和被认为高危的患者(肾功能损害及易于出现电解质紊乱的患者,同时用利尿剂和/或血管扩张剂治疗的患者),应在谨慎的观察下开始治疗(参见【注意事项】)。

极易出现症状性低血压的患者,如盐丢失患者(有或无低钠血症)、血容量减少的患者、或正在接受强效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在本品治疗前应纠正这些情况。在治疗前及治疗过程中都应严密观察患者的血压、肾功能和血清钾(参见【注意事项】)。

特殊人群

肾损害患者: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 如下表1

【不良反应】:

a. 安全性特征摘要

培哚普利的安全性特征与ACE抑制剂的安全性特征一致:

临床试验中最常报告和使用培哚普利时最常见的不良事件包括:头晕、头痛、感觉异常、眩晕、视觉障碍、耳鸣、低血压、咳嗽、呼吸困难、腹痛、便秘、腹泻、味觉障碍、消化不良、恶心、呕吐、瘙痒、皮疹、肌肉痉挛和乏力。

b. 不良反应表格列表

在培哚普利的临床试验和/或上市后使用中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按以下频率标准进行分级:

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少见(≥1/10000,<1/1000);很少见(<1/10000);未知(不能根据可用数据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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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对活性成分、任一种赋形剂或其它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过敏;

●与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相关的血管性水肿史(参见【注意事项】);

●遗传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

●妊娠期(参见【注意事项】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在糖尿病或肾功能损伤(GFR < 60 ml/min/1.73 m2)患者中同时使用培哚普利和含阿利吉仑的产品(见【药物相互作用】和【药理毒理】);

●与沙库巴曲/缬沙坦同时使用(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体外治疗导致血液与带负电的表面接触(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显著的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功能肾的动脉狭窄(参见【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稳定性冠心病:

如果在服用培哚普利的第一个月期间发作了不稳定性心绞痛(主要或非主要),在继续治疗前应认真评估风险/效益比。

低血压:

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可以导致血压下降。症状性低血压在单纯性高血压患者中很少见,而更可能发生在血容量减少的患者,比如用利尿剂治疗、限盐饮食、透析、腹泻或呕吐的患者,或重度的肾素依赖性高血压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对于症状性心力衰竭,无论是否伴有肾脏功能不全,都曾观察到症状性低血压。这种情况更容易在有严重程度的心力衰竭患者(使用大剂量袢利尿剂、低钠血症或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发生。

    在症状性低血压危险性较高的患者中,开始治疗和调整剂量时应严密监测(参见【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对于缺血性心脏病及脑血管病患者也应如此,这些患者的血压过度下降会导致心肌梗死或脑血管事件。

    患者发生低血压时,应置于仰卧位,必要时应静脉输入生理盐水。一过性的低血压反应不是继续服药的禁忌症,可在扩充血容量血压升高后继续给药。

    对某些血压正常或偏低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本品会进一步降低全身血压。这种反应是可以预见的,通常不用停止治疗。如果患者出现低血压症状,可减少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

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狭窄/肥厚型心肌病:

    和服用其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一样,二尖瓣狭窄及左心室流出道梗阻,如主动脉狭窄或肥厚型心肌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

肾功能损害:

    在肾功能损害的情况下(肌酐清除率<60ml/min),培哚普利的起始剂量应根据患者的肌酐清除率而调整(参见【用法用量】),并作为患者对治疗的反应。对于这些患者,钾和肌酐应作为常规检查项目的一部分(参见【不良反应】)。

    

【存放条件】:
30℃以下密封保存。

MedDRA

系统器官分类

不良反应

频率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不常见*

粒细胞缺乏症或全血细胞减少

很少见 

血红蛋白减少和血细胞比容减少 

很少见 

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