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 【药品编码】:
- Y00000012738
- 【适 应 症】:
复发转移性乳腺痛
1、本品联合卡培他滨,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曲妥珠单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本品前患者应接受过蒽环类或紫杉类化疗。
2、本品与曲妥珠单抗和多西他赛联合,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 阳性、晚期阶段未接受过抗HER2治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早期或局部晚期乳腺癌
本品与曲妥珠单抗和多西他赛联合,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早期或局部晚期乳腺癌患者的新辅助治疗。
本适应症是基于替代终点病理完全缓解率的提高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开展的辅助治疗研究能否证实本品在早期或局部晚期乳腺癌患者中的长期临床获益。
- 【药品规格】:
- 按C32H31ClN6O3计80mg
-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有抗肿瘤药物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开始使用。
HER2检测
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使用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进行HER2状态的检测。 吡咯替尼仅可用于HER2阳性的乳腺癌患者。
推荐剂量和给药方法
吡咯替尼推荐剂量为400 mg,每日1次:餐后30分钟内口服,每天同一时间服药。连续服用,每21天为一个周期。如果患者漏服了某一天的吡咯替尼,不需要补服,下一次按计划服药即可。当与卡培他滨联用治疗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时,卡培他滨的推荐剂量为1000mg/m²,每日2次口服(早晚各1次,每日总剂量2000mg/m2),在餐后30分钟内服用(早上一次与吡咯替尼同服),连续服用14天休息7天,每21天为一个周期。有关卡培他滨用药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卡培他滨的现行药品说明书。治疗用药应持续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
当与曲妥珠单抗和多西他赛联用治疗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时,曲妥珠单抗的首次给药剂量为8mg/kg,此后每3周给药一次,剂量为6mg/kg。多西他赛的推荐起始剂量为75mg/m²,每3周给药一次。治疗用药应持续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
当与曲妥珠单抗和多西他赛联用治疗早期或局部晚期乳腺癌患者时,曲妥珠单抗的首次给药剂量为8mg/kg, 此后每3周给药 剂量为mg/kg。多西他赛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00 ng/m²
一个治疗周期),术后使用3个治疗周期5-氟尿嘧啶、表柔比星、环磷酰胺 (FEC) 方案。
有关曲妥珠单抗及多西他赛用药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曲妥珠单抗及多西他赛的现行药品说明书。
剂量调整
药物不良反应所致的剂量调整治疗过程中如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可通过暂停给药、降低剂量或者停止给药进行管理。对于腹泻、皮肤不良反应可首先进行对症治疗并密切观察。对症治疗后仍未缓解的不良反应,可参考表1原则对吡
- 【不良反应】:
本说明书描述了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判断为可能由吡咯替尼引起的不良反应及其近似的发生率。由于每项临床试验的条件各不相同,在一个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能与另一个临床试验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直接比较,也可能不能完全反映临床实践中的实际发生率。
乳腺癌
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
已在450例HER2阳性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受试者中评价了吡咯替尼不同剂量下单药或联合卡培他滨的安全性。吡咯替尼与卡培他滨联用的安全性数据主要来自三项临床试验;一项在128例既往接受过和未接受过曲妥珠单抗治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进行的开放、随机、对照、Ⅱ期临床试验(试验1:其中65例患者使用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治疗),一项在279例既往接受过曲妥珠单抗治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进行的双盲、随机、对照、Ⅲ期临床试验(试验2;其中185例患者使用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治疗),和一项在267例既往接受过曲妥珠单抗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进行的开放、随机、对照、Ⅲ期临床试验(试验3;其中134例患者使用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治疗)。三项试验中共有384例患者接受了吡咯替尼(400mg,每日1次)联合卡培他滨(1000mg/m², 每日2次)治疗,中位药物持续治疗时间为8.5月(范围:0.2月~22.0月);其中有7.8%的患者发生吡咯替尼减量使用。
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于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中最常见(≥20%)的不良反应包括胃肠道反应(腹泻、呕吐、恶心、口腔黏膜炎)、皮肤反应(手足综合征)、代谢及营养类疾病(血甘油三酯升高、食欲下降、血钾降低、体重降低)、肝胆系统疾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血胆红素升高、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血液系统疾病(白细胞计数降低、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血红蛋白降低)。发生率>2%的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手足综合征、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白细胞计数降低、血甘油三酯升高、呕吐、血红蛋白降低、血钾降低、ALT升高。
不
- 【禁忌】:
已知对吡咯替尼或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腹泻
腹泻是吡咯替尼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吡咯替尼引起的腹泻发生时间通常较早,用药后首次腹泻的中位发生时间为2-3天,单次腹泻的持续时间较短(中位持续时间:2-3天),但可反复发生。治疗的第一周期是3级腹泻的高发期,首次3级腹泻的中位发生时间为9-10天。腹泻的发生率随治疗周期的增加呈现下降趋势。经过对症治疗、暂停用药或下调药物剂量,绝大多数的腹泻可得到控制。
试验1、2、3中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于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治疗的腹泻发生率为96.9%,28.4%的患者发生了3级腹泻,治疗期间3级腹泻的中位累积持续时间为7天。试验4、5中吡咯替尼联合曲妥珠单抗和多西他赛用于乳腺癌患者治疗的腹泻发生率为99.2%,3级腹泻发生率为45.7%,3级腹泻的中位累积持续时间为4天。
吡咯替尼治疗期间患者应关注排便性状和频率的变化,发现大便不成形时,尽早开始抗腹泻治疗。抗腹泻治疗药物首选洛哌丁胺,建议起始剂量为4mg,当日腹泻每增加一次则加服2mg,每日总量不应超过16mg。 如出现3级腹泻、或1~2级腹泻伴并发症(≥2级的恶心、呕吐、发热、中性粒细胞减少、便血、脱水或肾损伤)时,患者应立即暂停吡咯替尼并联系医师,在医师指导下尽早开始对症治疗。对于治疗期间频繁发生腹泻的患者及≥65岁的老年患者,应警惕发生严重腹泻的可能。持续或严重腹泻可能导致脱水,进而可能引起肾损伤。患者如有脱水风险,应补充足够的液体并监测肾功能和电解质;如发生脱水,应给予补液和电解质。针对腹泻的吡咯替尼剂量调整(见【用法用量】)。
肝脏功能异常
试验1、2和3中,吡咯替尼联合卡他滨用于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肝功能异常发生率为63.8% (245/384),表现为转氨酶升高(包,括ALT升高和AST升高)、胆红素升高(包括总胆红素升高、结合胆红素升高和非结合胆红素升高)、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和碱性磷酸酶升高,以1~2级为主, 3级肝功能异常的发生率为4.9% (19/384),未报告4级及以上的肝功能异常。 肝功能异常可能发生在用药后数天或数个月之后,中位首次发生日期为用药后第 35天(范围:6~336天)。有27例(
- 【存放条件】:
- 密封,在25℃以下干燥处保存。启封后保存不得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