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培唑帕尼片
- 【药品编码】:
- Y00000012735
- 【适 应 症】:
本品适用于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和曾接受细胞因子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治疗。
- 【药品规格】:
- (1)200mg;(2)400mg (按培唑帕尼计)
- 【用法用量】:
本品治疗必须在有抗肿瘤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指导下进行。
推荐剂量
培唑帕尼的推荐剂量为 800mg,每日一次。 如果漏服剂量,且距下次剂量的服用时间不足 12 小时,则不应补服。
培唑帕尼不应与食物同时服用,餐前至少 1 小时或餐后至少 2 小时服用本品(见【药代动力学】 )。 培唑帕尼薄膜衣片应整片用水吞服, 请勿掰开或嚼碎(见【药代动力学】 )。
剂量调整
剂量调整应根据个体耐受情况,按 200mg 的幅度逐步递增或递减,以控制不良反应。培唑帕尼的剂量不应超过 800mg。
肾损害
培唑帕尼及其代谢产物很少经肾脏排泄,肾损害不会对培唑帕尼的药代动力学产生有临床相关性的影响(见【药代动力学】 )。 预计肾损害不会影响培唑帕尼的暴露量, 因此,对肌酐清除率大于 30ml/分的患者, 无需调整剂量。对于肌酐清除率低于 30ml/分的患者,建议慎用本品, 因为目前尚无培唑帕尼用于这一人群的经验。
肝损害
对于肝损害患者的推荐剂量是基于在不同程度的肝功能不全患者中进行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见【药代动力学】 )。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进行过程中,应对所有患者的肝功能进行检测,以明确是否有肝损害(见【注意事项】 )。轻度或中度肝损害患者应慎用培唑帕尼,并且应密切监测耐受性。 800mg 培唑帕尼每日一次是用于血清肝功能检查轻度异常(定义为胆红素正常但有任何程度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或者无论 ALT 的值为多少,胆红素升高(>35%直接胆红素) 不超过 1.5 倍正常值上限(ULN))患者的推荐剂量。对于中度肝损害(定义为无论 ALT 的值为多少,胆红素升高>1.5-3 倍 ULN)患者,建议将培唑帕尼的剂量减少至 200mg每日一次(见【药代动力学】 )。
由于缺乏重度肝损害(定义为无论 ALT 的水平如何,总胆红素>3 倍正常值上限[ULN]) 的患者的用药数据,因此不建议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培唑帕尼。
有关对发生药物性肝毒性反应的患者进行肝功能监测和剂量调整的
- 【不良反应】:
安全性总结
对培唑帕尼在肾细胞癌(RCC) 受试者(总计 n=1149)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进行了总体评价,所评价数据为来自关键性 RCC 研究(VEG105192, n=290)、扩展研究(VEG107769, n=71)、 支持性 II 期研究(VEG102616 组, n=225)和随机、开放性、平行组 III 期非劣效性研究(VEG108844, n=557)的汇总数据(见【临床试验】 )。
对培唑帕尼在其他适应症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进行了总体评价(总安全性人群 n= 382),所评价数据为来自其他适应症的关键性研究(VEG110727, n= 369)和支持性 II 期研究(VEG20002, n=142)的汇总数据。 除在 RCC 研究中已发现的不良反应外,仍有在其他适应症的研究中报告的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如下,很常见:低白蛋白血症,剥脱性皮疹;常见:左心室功能不全,咳嗽,呃逆,口咽痛,支气管出血,耳鼻喉检查异常,血胆固醇异常;不常见:脑梗死,胃出血,腹膜炎,皮肤溃疡。
在 RCC 或其他适应症研究中确定的最重要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缺血性脑卒中、心肌缺血、心肌和脑梗塞、心功能不全、胃肠穿孔和瘘、 QT 间期延长、肺、胃肠道和脑出血,所有这些不良反应报告率在经治患者中均低于 1%。在其他适应症的研究中确定的其他重要严重不良反应包括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左心室功能不全和气胸。考虑与培唑帕尼可能相关的致死性事件包括胃肠道出血、肺出血/咯血、肝功能异常、肠穿孔和缺血性脑卒中。
在 RCC 和其他适应症的研究中最常见的任何级别不良反应(曾在至少 10%的患者中出现)包括:腹泻、毛发颜色改变、皮肤色素减少、剥脱性皮疹、高血压、恶心、头痛、疲劳、食欲减退、呕吐、味觉障碍、口腔炎、体重下降、疼痛、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按 MedDRA 身体系统器官、频率和严重程度等级分类的 RCC 和其他适应症受试者或上市后报告的所有等级的治疗相关不良反应如下。频率的分级采用以下惯例:
很常见 ≥ 1/10
常见 ≥ 1/100至< 1/10
不常见 ≥
- 【禁忌】:
对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对肝脏的影响
在培唑帕尼使用期间,已经报告有肝衰竭(包括死亡)的病例。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培唑帕尼,并且应密切监测。培唑帕尼 800mg 每日一次是用于血清肝功能检查轻度异常(定义为胆红素正常但有任何程度的 ALT 升高,或者无论ALT 的值为多少,胆红素升高不超过 1.5 倍 ULN)患者的推荐剂量。对于中度肝损害(定义为无论 ALT 的值为多少,胆红素升高> 1.5-3 倍 ULN)的患者,建议将培唑帕尼的剂量减少至 200 mg 每日一次(见【用法用量】 和【药代动力学】 )。不建议重度肝损害(定义为无论 ALT 的水平如何,总胆红素>3 倍 ULN)患者使用培唑帕尼。在这些患者中,尽管差异较大,但在 200mg 剂量下的暴露量明显减少,认为不足以获得临床相关效果。
在培唑帕尼的临床研究中,可观察到血清氨基转移酶(ALT 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胆红素升高(见【不良反应】)。在大多数情况下, ALT 和 AST 升高为孤立性报告, 未伴有碱性磷酸酶或胆红素升高。 60 岁以上的患者出现 ALT 轻度(>3 倍 ULN)至重度(>8 倍 ULN)升高的风险较高。 携带 HLA-B*57:01 等位基因的患者在培唑帕尼治疗中出现 ALT 升高的风险也更高。所有接受培唑帕尼治疗的患者,无论基因型和年龄,都应监测肝功能(见【药理毒理】 )。
在培唑帕尼治疗开始之前,以及在第 3、 5、 7、 9 周,应监测血清肝功能指标。 此后,应在第 3 个月和第 4 个月以及有临床指征时进行监测。第 4 个月之后, 应继续定期监测。
对于基线总胆红素的数值≤1.5 倍 ULN, 且 AST 及 ALT 的数值≤2 倍 ULN 的患者,其剂量调整指南参见表 3。
表 3 针对药物性肝毒性的剂量调整指南
培唑帕尼和辛伐他汀合用会增加 ALT 升高的风险(见【药物相互作用】 ),应谨慎用药并密切监测。
对于
- 【存放条件】:
- 30℃以下保存。 避免儿童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