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注射用阿扎胞苷
【药品名称】:
注射用阿扎胞苷
【药品编码】:
Y00000012507
【适 应 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成年患者:
• 国际预后评分系统(IPSS)中的中危-2及高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
• 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CMML),
•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分类的急性髓系白血病(AML)、骨髓原始细胞为20~30%伴多系发育异常。

【药品规格】:
100mg
【用法用量】:

1.首个治疗周期
    对于所有患者,不考虑基线血液学实验室检查值如何,首个治疗周期的推荐起始剂量为75mg/m2,每天经皮下给药,共7天。给予患者预防用药,以预防恶心和呕吐。
    首次给药前应当收集患者全血细胞计数、肝脏生化指标和血清肌酐值。
2.后续治疗周期
    每4周为一治疗周期。建议患者至少接受6个周期的治疗。但对于完全或部分缓解的患者可能需要增加治疗周期。只要患者持续受益,即可持续治疗。
    应当监测患者的血液学缓解情况和肾脏毒性(见【注意事项】),可能有必要按照下文所述延迟给药或减小剂量。
3.基于血液学实验室检查值进行剂量调整
 • 对于基线(治疗开始)WBC≥3.0×109/L,ANC≥1.5×109/L且血小板≥75.0×109/L的患者,基于任何治疗周期的最低值计数,剂量调整如下:     

最低计数

下一周期的剂量%

ANC(×109/L)

血小板(×109/L)

 

<0.5

<25.0<

【不良反应】:

在说明书的其它章节中描述了以下不良反应:
○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见【注意事项】)
○重度肝损害患者的肝毒性(见【注意事项】)
○肾毒性(见【注意事项】)
○肿瘤溶解综合征(见【注意事项】)

○胚胎-胎儿风险(见【注意事项】)
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恶心,贫血,血小板减少,呕吐,发热,白细胞减少,腹泻,注射部位红斑,便秘,中性粒细胞减少,瘀斑。
最频繁(>2%)导致临床干预的不良反应:
停药: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暂停给药: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发热,肺炎,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
剂量降低: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1.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
    由于开展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某药物在一个试验中所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其他药物的临床试验中所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直接比较,同时也许无法反映实际治疗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所有数据来自于3项临床试验中接受阿扎胞苷的395名MDS患者。研究CALGB 9221是一项支持治疗对照试验,研究CALGB 8921是一项单臂试验,研究 AZAPHGL2003CL001是一项随机对照的国际多中心试验(见【临床试验】)。
    研究CALGB 9221和CALGB 8921中,共220名患者接受阿扎胞苷治疗,包括116名患者接受6个周期(约6个月)或更多周期的治疗以及60名患者接受大于12个周期(约一年)的治疗。数据主要来自于支持治疗对照试验和非对照试验(分别为n=150和n=70)。试验人群(n=220)为23-92岁(平均66.4岁),其中68%为男性,94%为白种人,并且患MDS或AML。
    研究AZAPHGL2003CL

【禁忌】:

禁用于晚期恶性肝肿瘤患者(见【注意事项】)。
禁用于已知对阿扎胞苷或甘露醇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1.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阿扎胞苷导致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多次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以评估缓解和/或毒性,至少在每个给药周期前进行监测。首个周期以推荐剂量给药后,基于血细胞最低值计数和血液应答调整后续周期的剂量(见【用法用量】)。
2.既往患有重度肝损害患者中的阿扎胞苷毒性
    由于在既往患有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中阿扎胞苷具有潜在肝毒性,因而肝疾病患者用药需谨慎。由于疾病的转移性导致患者具有广泛肿瘤负担,据报告此类患者在阿扎胞苷治疗期间曾发生进行性肝昏迷和死亡,特别是在基线白蛋白<30g/L的此类患者中。阿扎胞苷禁用于晚期恶性肝肿瘤患者(见【禁忌】)。
    尚未在肝损害的MDS患者中研究阿扎胞苷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为临床试验中排除了这些患者。
3.肾毒性
    在接受阿扎胞苷静脉给药与用于非MDS的其它化疗药物联合治疗的患者中曾报告了不同程度的毒性反应,从血肌酐升高至肾衰竭和死亡。另外,阿扎胞苷和依托泊苷治疗的5名CML患者中发生了肾小管酸中毒,定义为血清碳酸氢盐降低至<20mEq/L伴碱性尿和低血钾(血清钾<3mEq/L)。如果发生无法解释的血清碳酸氢盐降低<20mEq/L或BUN或血肌酐升高,则应当减小剂量或暂停给药(见【用法用量】)。
    肾损害患者发生肾毒性的风险可能增加。此外,阿扎胞苷及其代谢产物主要经肾脏排泄。因而,应当密切监测肾毒性(见【用法用量】)。临床试验中排除了肾损害的MDS患者。
4.胚胎-胎儿风险
  根据本品的作用机理和动物试验结果,妊娠妇女使用本品时,可能会给胎儿带来伤害。单次腹腔注射(IP) 约推荐人用每日剂量 8%的本品给予妊娠大鼠,导致胎鼠死亡和畸形(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建议有生育力的女性患者在本

【存放条件】:
25℃以下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