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注射用异环磷酰胺
- 【药品编码】:
- Y00000012301
- 【适 应 症】:
适用于睾丸癌、卵巢癌、乳腺癌、肉瘤、恶性淋巴瘤和肺癌等。
- 【药品规格】:
- 0.5g、1.0g
- 【用法用量】:
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再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1000ml进一步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持续至少30分钟以上。
单药治疗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5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联合用药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0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下一疗程应间隔3~4周或在血液毒性恢复后(血小板100000/μl,白细胞4000/μl)再给药。为预防膀胱毒性,应大量摄入水,每日经口服或静脉内输入2L液体。同时使用预防出血性膀胱炎保护剂,如美司钠。在给药同时及给药后4小时、8小时,分别给予美司钠溶于生理盐水中静脉注射。通常美司钠用量为异环磷酰胺每日总量的20%。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给药剂量尚未确定。
- 【不良反应】:
用异环磷酰胺单药治疗的病人,剂量限制性毒性为骨髓抑制和尿毒性。剂量分次应用,大量摄入水,并用保护剂如美司钠,能显著减少出血性膀胱炎并发血尿,特别是肉眼可见血尿的发生率。每日剂量1.2g/m2,连用5日,如发生白细胞减少,通常是轻度至中度的。其他显著的副作用有脱发、恶心、呕吐和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根据30处国外公开文献报道的2070例病人单药研究统计数据,各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见下表:
不良反应
发生率(%)
不良反应
发生率(%)
脱发
83
凝血病
<1
恶心、呕吐
58
便秘
<1
血尿
46
皮炎
- 【禁忌】:
严重骨髓抑制患者,对本品过敏者、双侧输尿管阻塞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1.泌尿系统:异环磷酰胺的应用常并发泌尿系统的毒副作用,特别是出血性膀胱炎,因此建议给予本药每一剂量前要作尿常规分析。如果显微镜检查有血尿(每高倍视野所见红细胞多于10个),应停用,直至血尿完全消失。以后使用本药应同时大量喝水或注射大量的水溶液。
2.造血系统:异环磷酰胺与其他化疗药合用,常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因此建议密切监测血液学指标。在每次用药前和适当的间隔时间要做白细胞、血小板计数与血红蛋白检测。除非临床必需,白细胞少于2000/μl和(或)血小板少于50000/μl的病人,不应给予异环磷酰胺。
3.中枢神经系统:异环磷酰胺治疗后报告神经症状有:嗜睡、精神错乱、幻觉,有些情况下出现昏迷。发生这些症状时停止应用本药。这些症状通常是可逆的,可采取对症的支持疗法直至其完全消失。
4.异环磷酰胺在以下情况应慎用:肝肾功能受损者;骨髓功能受损者,如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广泛的骨髓癌转移;先作了放射治疗,或以前用了其他细胞毒药物治疗的;低蛋白血症;育龄期妇女。
5.实验室检查: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测病人的血液学指标(特别是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以了解造血抑制的程度。也应定期检查尿中的红细胞,他可出现在出血性膀胱炎之前。
6.本品水溶液不稳定,须现配现用。配药时应戴手套,不慎接触本品时,可能发生皮肤反应,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
- 【存放条件】:
- 遮光,密封,在冷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