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
【药品名称】:
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
【药品编码】:
Y00000012230
【适 应 症】:

本品适用于:
·初始化疗或序贯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病人。
·对化疗敏感,一线化疗失败的小细胞肺癌病人。
·{对化疗敏感的定义为:一线化疗有效,而且疾病复发至少在化疗结束60天后(Ⅲ期临床研究)或至少90天后(Ⅱ期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

【药品规格】:
1mg
【用法用量】:

在首次使用本品前,病人基础中性粒细胞数需>1500个/mm3,血小板数需>100,000个/mm3。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25mg/m2,静脉30分钟输注,连续用药5天,每21天为一个疗程。对病情未进展的病例,由于治疗起效较慢,故建议至少使用本品4个疗程。本品用于卵巢癌的3项临床试验中,治疗起效的中位时间为9-12周;用于小细胞肺癌的4项临床试验中,其中位时间为5-7周。
在任何疗程中,若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下一疗程治疗剂量应减少0.25mg/m2;亦可先不考虑减量,而在下一疗程治疗第6天(即完成托泊替康治疗后24小时)使用G-CSF。若出现血小板数减少至25,000个/mm3以下,下一疗程治疗剂量应减少0.25mg/m2
合并用药剂量:
如果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与其它细胞毒类制剂合并使用,应对剂量进行调整(见【药物相互作用】)。
特殊人群的剂量调整
肝功不全:
肝功不全的病人(血浆胆红素>1.5mg/dL而<10mg/dL),毋需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
对轻度肾功能不全病人(肌肝清除率40-60毫升/分),毋需调整剂量;对中度肾功能不全病人(肌肝清除率20-39毫升/分),推荐剂量为0.75mg/m2;对重度肾功能不全病人,尚无推荐剂量。
老年病人:老年人毋需调整剂量,但肾功能不全者除外。
注射用溶液的配制
本品是一种细胞毒抗癌药物。与其它细胞毒抗癌药物一样,配制本品静脉输液应在垂直层流空气的通风橱内进行,并戴手套和穿防护衣。如果本品溶液污染皮肤,应即刻用水和肥皂彻底冲洗。如果本品溶液污染粘膜,应即刻用水彻底冲洗。
配制方法:
1mg/瓶规格本品(实际装量超出理论值10%),先用1.1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在使用前,按推荐剂量抽取适量体积的上述盐酸托泊替康溶液,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液再次稀释,以得到浓度为25-50μg/ml的溶液。
稳定性
由于本品不

【不良反应】:

上市前临床研究中的不良反应
以下为453例转移性卵巢癌患者和426例小细胞肺癌患者盐酸托泊替康治疗后的不良反应情况。表1为主要的血液学毒性反应;表2为至少15%病人出现的非血液学性毒性反应。
盐酸托泊替康引起的血液学不良反应情况

血液学不良反应 病人
n=879
%发生率
疗程
n=4124
%发生率
中性粒细胞减少
<1500个细胞/mm3
<500个细胞/mm3

97
78

81
39
白细胞减少
<3000个细胞/mm3
<1000个细胞/mm3

97
32

80
11
血小板减少
<75,000个细胞/mm3
<25,000个细胞/mm3

69
27

42
9
贫血
<10g/dL
<8g/dL

【禁忌】:

托泊替康禁用于下列患者:
- 有对托泊替康和/或其辅料严重过敏反应的病史;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用药开始第一个疗程之前已经有严重的骨髓抑制,表现为基线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和/或血小板计数≤100×109/L。

【注意事项】:

托泊替康应当在富有细胞毒药物使用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血液系统毒性与剂量相关,要定期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见【用法用量】部分)。
和其他细胞毒药物一样,托泊替康可引起严重的骨髓抑制。骨髓抑制导致的败血症和败血症死亡在托泊替康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道(见【不良反应】部分)。
只能在具有足够骨髓储备的患者中使用托泊替康,包括基线中性粒细胞计数至少为1.5×103个细胞/mm3和/或血小板计数至少为100000/mm3。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应对末梢血细胞进行密切监测。在中性粒细胞恢复到>1000个细胞/mm3、血小板恢复到>100000个细胞/mm3和血红蛋白水平恢复到9.0g/dL之前(如果必要的话,可进行输血),不能开始下一个疗程。
托泊替康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性结肠炎。托泊替康的临床试验中报告有中性粒细胞减少性结肠炎所致的死亡。有发热、中性粒细胞减少和相应腹痛体征的患者中,应当考虑中性粒细胞减少性结肠炎的可能性。
如果托泊替康与其他细胞毒药物联合使用,可能需要进行剂量调整(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和其他细胞毒药物一样,托泊替康可导致无力或疲劳。如果持续有疲劳和乏力,则驾驶和操作机械的时候应当谨慎。
使用/处置说用
抗癌药应当按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正确处置和销毁:
·工作人员要接受溶解药物的培训;
·怀孕的工作人员不能操作这种药物;
·溶解过程中操作这种药物的工作人员应当穿防护衣,包括戴口罩、防护眼镜和手套;
·给药和清洗中用的所有物品,包括手套,都要放到高危垃圾袋中,用于高温焚烧。液体废料可以用大量清水冲洗;
·皮肤或眼睛意外接触应当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存放条件】:
30°C以下、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