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药品名称】:
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药品编码】:
Y00000012169
【适 应 症】:

转移性乳腺癌:
本品适用于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作为单一药物治疗已接受过1个或多个化疗方案的转移性乳腺癌;与紫杉醇或者多西他赛联合,用于未接受化疗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早期乳腺癌:

本品适用于HER2阳性的早期乳腺癌:
•接受了手术、含蒽环类抗生素辅助化疗和放疗(如果适用)后的单药辅助治疗。

•多柔比星和环磷酰胺化疗后序贯本品与紫杉醇或多西他赛的联合辅助治疗。

•与多西他赛和卡铂联合的辅助治疗。

•与化疗联合新辅助治疗,继以辅助治疗,用于局部晚期(包括炎性)或肿瘤直径>2cm的乳腺癌。
转移性胃癌:
本品联合卡培他滨或5-氟尿嘧啶和顺铂适用于既往未接受过针对转移性疾病治疗的HER2阳性的转移性胃腺癌或胃食管交界腺癌患者。
曲妥珠单抗只能用于HER2阳性的转移性胃癌患者,HER2阳性的定义为使用已验证的检测方法得到的IHC3+或IHC2+/FISH+结果。

【药品规格】:
440mg(20ml)/瓶
【用法用量】:

请按输液准备的要求对复溶后药品进行充分稀释后使用。
请勿静推或静脉快速注射
在本品治疗前,应进行HER2检测。
使用其他任何生物制品替代需征得处方医师的同意。
本品应通过静脉输注给药。
早期和转移性乳腺癌
每周给药方案
初始负荷剂量:建议本品的初始负荷剂量为4mg/kg。静脉输注90分钟以上。
维持剂量:建议本品每周用量为2mg/kg。如果患者在首次输注时耐受性良好,则后续输注可改为30分钟。
3周给药方案
初始负荷剂量为8mg/kg,随后6mg/kg每三周给药一次。且重复6mg/kg每三周给药一次时输注时间约为90分钟。如果患者在首次输注时耐受性良好,后续输注可改为30分钟。
转移性胃癌
建议采用每三周一次的给药方案,初始负荷剂量为8mg/kg,随后6mg/kg每三周给药一次。首次输注时间约为90分钟。如果患者在首次输注时耐受性良好,后续输注可改为30分钟。维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
疗程
·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乳腺癌早期患者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1年或至疾病复发或不可耐受的毒性(视何者为先)。不建议EBC延长治疗超过1年。
·转移性胃癌患者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剂量调整

【不良反应】:

以下不良反应会在说明书的其他部分进行更详细的讨论:
·心功能不全(见【注意事项】)
·输注反应(见【注意事项】)
·胚胎毒性
·化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加重(见【注意事项】)
·肺部反应(见【注意事项】)
曲妥珠单抗辅助治疗乳腺癌及用于转移性乳腺癌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发热、恶心、呕吐、输注反应、腹泻、感染、咳嗽加重、头痛、乏力、呼吸困难、皮疹、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肌痛。需要中断或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的不良反应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明显下降、严重的输注反应和肺部反应。
曲妥珠单抗用于转移性胃癌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10%),即与化疗组相比曲妥珠单抗组增加≥5%的不良反应是: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腹泻、乏力、贫血、口腔炎、体重减轻、上呼吸道感染、发热、血小板减少症、粘膜炎症、鼻咽炎和味觉障碍。除了疾病进展外,最常见的导致停止治疗的不良反应是感染、腹泻和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

表1总结了在关键临床试验中曲妥珠单抗单用或与其他化疗药物联用所报告的不良反应。所有术语都基于关键临床试验中的最高发生率。由于曲妥珠单抗常与其他化疗和放疗联合使用,因此很难确定不良事件与特定药物/放疗的因果关系。

每种药物不良反应的相应频率类别基于以下惯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 至 <1/10)、偶见(≥1/1,000 至 <1/100)、罕见(≥1/10,000 至 <1/1,000)、 十分罕见(<1/10,000)、未知(无法从现有数据估测)。在每种发生率分类内,不良反应按发生率由高到低的顺序列出。

表1在临床试验中接受曲妥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总结

【禁忌】:

禁用于已知对曲妥珠单抗过敏或者对任何本品辅料过敏的患者。
本品使用苯甲醇作为溶媒,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
为了提高生物制品的可追溯性,患者文件中应清晰记录(或声明)所用药品的商品名和批号。
曲妥珠单抗治疗仅在有癌症治疗经验的医生监督下进行。
心功能不全
一般考虑要点
曲妥珠单抗可引起左心室功能不全、心律失常、高血压、有症状的心力衰竭、心肌病、和心源性死亡,也可引起有症状的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降低。曲妥珠单抗治疗患者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Ⅱ-Ⅳ级)或无症状心功能不全的风险增加。这些事件可见于接受曲妥珠单抗单药或含蒽环类(多柔比星或表柔比星)化疗序贯曲妥珠单抗联合紫杉烷类治疗的患者。心功能不全可能从中度到重度并与死亡事件相关。另外,心脏风险高(例如高血压、冠状动脉疾病、CHF、舒张功能不全、老年人)的患者慎用本品。
群体药代动力学模型的模拟显示,停药7个月后,血液循环中仍可能有曲妥珠单抗残留(参见[药代动力学])。停用曲妥珠单抗后,接受蒽环类抗生素治疗患者的心功能不全风险仍然可能增加。
医师应尽可能避免在停用曲妥珠单抗后7个月内给予蒽环类抗生素类药物治疗。若需要使用蒽环类抗生素治疗,则应密切监测患者的心脏功能。
给予首剂曲妥珠单抗之前,特别是先前有过蒽环类抗生素暴露的患者,均应进行基线心脏评估,包括病史、体检、心电图(ECG)以及通过超声心动图和/或MUGA(放射性心血管造影)扫描。监测可帮助识别出现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包括CHF体征和症状。基线时进行的心脏评估,治疗期间每3个月重复一次,终止治疗后每6个月重复一次,直至停止曲妥珠单抗给药治疗后24个月。
若LVEF值相对基线下降10个百分点,并且下降至50%以下,则应暂停使用曲妥珠单抗,并在约3周内重复评估LVEF。若LVEF无改善,或进一步下降,或出现有临床意义的CHF,则强烈建议终止曲妥珠单抗用药,除非认为患者的获益大于风险。对于发生无症状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频繁监测(如每6-8周一次)。若患者的左心室功能持续减退,但仍保持无症状,医师应考虑终止治疗,除非认为对个体患者的获益大于风险。

【存放条件】:
2~8℃避光保存和运输。 复溶后溶液的有效期 本品用配套提供的稀释液溶解后在2~8℃可稳定保存28天。配好的溶液中含防腐剂,因此可多次使用。28天后剩余的溶液应弃去。 已知对苯甲醇过敏的患者在给于曲妥珠单抗时(参见注意事项),应使用无菌注射用水复溶。对于使用无菌注射用水复溶后的曲妥珠单抗,每瓶曲妥珠单抗应只给药1次。复溶后的溶液应被立即使用。弃去未使用部分。 不得将配好的溶液冷冻。 含复溶后溶液的输注用溶液的有效期 含0.9%氯化钠溶液的配好的曲妥珠单抗输注液,可在聚氯乙烯、聚乙烯或聚丙烯袋中2~8℃条件下稳定保存24小时。由于稀释后的曲妥珠单抗不含有效浓度的防腐剂,配置和稀释后溶液最好保存在2~8℃条件下。为控制微生物污染,输注液应马上使用。除非稀释是在严格控制和证实为无菌条件下进行的,否则稀释后的溶液不能保存。 请勿在瓶后所示的有效期后使用此药。 药品应存放于小孩接触不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