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 【药品编码】:
- Y00000012107
- 【适 应 症】:
HIV-1感染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适用于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
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开始治疗HIV-1感染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不应与含有替诺福韦的固定剂量复方制剂联用,包括:
·依非韦伦/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利匹韦林/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艾维雷韦/克比司特/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慢性乙型肝炎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的儿童患者。
在开始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HBV感染时,应考虑到以下要点:
·成人患者中该适应症的确立基于从初次接受核苷治疗的受试者和既往接受过治疗且证实拉米夫定耐药的受试者中获得的安全性和疗效数据。受试者为肝功能代偿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慢性乙肝成人受试者。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在数量有限的患有失代偿期肝病的慢性乙肝受试者中进行过评价。
·临床试验中基线时存在阿德福韦相关突变的受试者数量太少,因此尚无法对疗效下结论。
- 【药品规格】:
- 300mg
- 【用法用量】:
对HIV-1成人患者的推荐剂量
对成人HIV-1的治疗:剂量为每次300mg(一片),每日一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时服用。对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儿童患者的推荐剂量
对慢性乙肝的治疗,剂量为每次300mg(一片),每日一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时服用。对慢性乙肝的治疗,最佳疗程尚未明确。体重小于35kg的慢性乙肝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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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剂量的调整
在中至重度肾功能损害的受试者中给予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时,药物暴露显著增加(参见“药代动力学”)。对基线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的患者,应按照表1调整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的给药间期。
在此推荐的给药间期是根据在不同肾功能损害级别的非HIV和非HBV感染受试者,包括需要血液透析的晚期肾病的患者中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模型得出。
在中度到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尚未对这些给药间期调整建议的安全性和疗效进行临床评价,因此在这些患者中应当密切监测对治疗的临床反应和肾功能(参见“注意事项”)。
对轻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50~80毫升/分钟)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这些患者中应定期监测计算出来的肌酐清除率和血清磷。(参见“注意事项”)。
表1 对肌酐清除率发生改变患者的剂量调整
- 【不良反应】:
说明书中的其它小节中,也对以下不良反应进行了讨论:
·乳酸酸中毒/伴有脂肪变性的重度肝肿大。(参见【注意事项】)
·中断治疗后乙肝恶化。(参见【注意事项】)
·新发作或恶化的肾损害。(参见【注意事项】)
·骨矿物质密度下降。(参见【注意事项】)
·免疫重建综合征。(参见【注意事项】)由于临床试验在各种不同条件下进行,故不能将在某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直接做比较,可能反映不出实际观察到的发生率。
成人HIV-1感染患者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在为期28天~215周的临床试验和记名供药计划中,有12,000多名受试者接受了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单独治疗或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品联合治疗。在临床试验中,总共有1,544名受试者接受了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300mg每天一次的治疗;在记名供药计划中有11,000多名受试者接受了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
在这三大对照临床试验中发现最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0%,2-4级)包括皮疹、腹泻、头痛、疼痛、抑郁、乏力和恶心。
未接受过治疗的患者
研究903-治疗引发的不良反应:在600名未接受过治疗的受试者中进行了双盲对照试验,患者接受了为期144周的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N=299)或司他夫定(N=301)与拉米夫定和依非韦伦联合治疗(研究903),其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轻至中度的胃肠道事件和头晕。
轻度不良反应(1级)很常见,两组的发生率相似,包括头晕、腹泻和恶心。经筛选的治疗期间出现的中至重度不良反应总结见表2。
表2 
- 【禁忌】: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禁用于先前对本药物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
- 【注意事项】:
乳酸性酸中毒/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
单独使用核苷类似物治疗或联用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时,曾有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的报告,包括出现致死病例。这些病例大多数发生在女性中。肥胖及对核苷的长期暴露可能是危险因素。在有已知肝病危险因素的患者中给予核苷类似物时要特别注意;然而,在没有已知危险因素的患者中也曾经有病例报告。任何患者的临床或实验室结果如果提示有乳酸性酸中毒或显著的肝毒性(可能包括肝肿大和脂肪变性,即便转氨酶没有显著升高),应当暂停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
中断治疗后乙肝恶化
对感染HBV但中断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的患者必须严密监测,包括临床及实验室随访在停止治疗后还要持续至少几个月的时间。如果条件适当,可以准许患者重新开始抗乙肝病毒治疗。
新出现的或更严重的肾功能损害
替诺福韦主要通过肾脏清除。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时,曾有其引起肾功能损害的报告,包括出现急性肾衰和Fanconi综合征(肾小管损伤伴严重低磷酸血症)的病例(参见“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
建议在开始治疗前以及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期间临床上适当时对所有患者进行评估肌酐清除率计算。对有肾功能不全风险的患者,包括先前在接受阿德福韦酯治疗时经历过肾脏不良事件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计算出的肌酐清除率和血清磷。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开始治疗前评估肌酐清除率估算值、血清磷、尿糖和尿蛋白,并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期间定期重复评估这些指标。
建议对所有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分钟的患者调整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的给药间期,并密切监测其肾功能(参见“用法用量”)。在按照剂量调整指导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的肾功能损
- 【存放条件】:
- 密封、30℃以下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