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注射用两性霉素B脂质体
- 【药品编码】:
- Y00000011611
- 【适 应 症】:
本品适用于诊断明确的敏感真菌所致的深部真菌感染,且病情呈进行性发展者,如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炎(隐球菌及其他真菌)、腹腔感染(包括与透析相关者)、肺部感染、尿路感染等。
- 【药品规格】:
- 10mg(10000单位)(按两性霉素B计)
- 【用法用量】:
本品推荐临床用法为:起始剂量0.1mg/kg/日。用注射用水稀释溶解并振荡摇匀后加至5%葡萄糖500ml内静脉滴注,滴速不得超过30滴/分,观察有无不适,前二小时每小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各一次。如无毒副反应,第二日开始剂量增加0.25~0.50mg/kg/日,剂量逐日递增至维持剂量:1~3mg/kg/日。输液浓度以不大于0.15mg/ml为宜。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最大剂量1mg/kg,给药前可考虑合并用地塞米松,以减少局部反应,但应注意皮质激素有引起感染扩散的可能。疗程视病种病情而定。尚未观察超过上述剂量的本品安全性和有效性。
- 【不良反应】:
1. 本品临床试验中发现的不良反应:
在114例患者中进行了本品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本品用量1-3mg/kg/日范围内,对照药为普通两性霉素B,给药剂量相同。观察到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60.0%,对照组83.9%。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包括:舌尖麻木感、寒战、发热、头痛、全身不适、关节痛、低血钾症、恶心、呕吐、腹胀痛、肝肾功能异常、血尿、脱发、皮疹、血糖升高、胸闷、心悸、耳鸣及血管炎等,大多为轻到中度反应,对症治疗后可耐受。因为未进行充分的临床试验对比研究,尚不能明确与普通两性霉素B的差别,有待上市后继续观察。
2. 在普通两性霉素B上市使用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有:
(1) 静滴过程中或静滴后发生寒颤、高热、严重头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出现血压下降、眩晕等。
(2) 几乎所有患者在疗程中均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肾功能损害,尿中可出现红细胞、白细胞、蛋白和管型、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也可引起肾小管性酸中毒。
(3) 低钾血症,由于尿中排出大量钾离子所致。
(4) 血液系统毒性反应有正常红细胞性贫血,偶可有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
(5) 肝毒性,较少见,可致肝细胞坏死,急性肝功能衰竭亦有发生。
(6) 心血管系统反应如静滴过快时可引起心室颤动或心脏骤停。此外本品所致的电解质紊乱亦可导致心律失常的发生。本品静滴时易发生血栓性静脉炎。
(7) 神经系统毒性反应,鞘内注射本品可引起严重头痛、发热、呕吐、颈项强直、下肢疼痛及尿潴留等,严重者可发生下肢截瘫等。
(8) 过敏性休克、皮疹等变态反应偶有发生。
3. 在国外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其它不良反应还有:
(1) 全身反应:虚弱、背痛、输液反应、感染、脓毒血症。
(2) 心血管系统:高血压、低血压、心动过速。
(3) 消化系统:胃肠道出血、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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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肝病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 静脉输液瓶应加黑布遮光,以免药物效价降低。
2. 静脉滴注前后均应用等渗葡萄糖液静滴,以避免药液滴至血管外和防止静脉炎的发生。
3. 治疗期间定期随访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钾和心电图。如血尿素氮或血肌酐值明显升高时,则需减量或暂停治疗,直至肾功能恢复。
4. 本品不可用生理盐水溶解,滴注液应新鲜配制,滴注速度宜缓慢(滴速不得超过30滴/分)。每剂滴注时间至少6小时。
5. 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如可耐受毒副反应,逐渐增加至所需量。
6. 为减少本品的输液相关的不良反应,给药前可给解热镇痛药和抗组胺药,如吲哚美辛和异丙嗪等,根据医嘱可考虑同时给予琥珀酸氢化可的松25~50mg或地塞米松2~5mg一同静脉滴注,但应注意皮质激素可使感染扩散。
7.因为尚未进行充分的有良好对照的临床研究,因此尚不能明确本品对肝、肾毒性与普通制剂的差别,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肾功能损害,本品主要在体内灭活,故肾功能重度减退时半衰期仅轻度延长,因此肾功能轻、中度损害的患者如病情需要仍可选用本品,重度肾功能损害者则需延长给药间期或减量应用,应用其最小有效量;当治疗累积剂量大于4g时可引起不可逆性肾功能损害。
(2) 肝功能损害,本品可致肝毒性,肝病患者避免应用本品。
8. 本品不良反应多见,但又是治疗危重深部真菌感染的唯一有效药物,选用本品时必须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
9. 本品不可肌内注射。
- 【存放条件】:
- 遮光、密闭,冷处保存(温度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