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替米沙坦片
【药品名称】:
替米沙坦片
【药品编码】:
Y00000001330
【适 应 症】:

高血压: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降低心血管风险:本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
心血管事件的高风险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伴有终末器官损害证据的高危2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或非胰岛素依赖)病史。替米沙坦还可以与其他必要的治疗同时使用(例如降压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降脂药)。
不建议替米沙坦与ACE抑制剂同时使用。

【药品规格】:
40mg
【用法用量】:

本品在餐食或餐后服用均可。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mg~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即二片40mg或一片80mg),每日一次。
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
降低心血管风险:推荐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剂量低于80mg的替米沙坦是否能有效降低心血管患病率和病死率的风险目前尚不明确。当开始应用替米沙坦治疗以降低心血管风险时,建议密切监测血压,并在必要时适当调整降压药物。
特殊人群
肾功能受损的患者
轻或中度肾功能受损的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时建议定期监测血钾及血肌酐。本品在严重肾功能受损或血液透析患者中的经验有限。在近期肾移植患者中没有替米沙坦的使用经验。
肝功能受损的患者
替米沙坦主要通过胆汁排泄,有胆道梗阻性疾病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降低。因此,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轻或中度肝功能受损的患者,本品每日用量不应超过40mg。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应谨慎,在这类患者中应当以小剂量开始替米沙坦治疗,缓慢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安慰剂对照的高血压治疗临床研究表明替米沙坦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为41.4%,安慰剂为43.9%,二者类似。这些不良反应呈非剂量依赖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无关、替米沙坦在患者中用于降低心血管患病率的安全性数据与用于降压治疗的患者一致。
下列药物不良反应来自进行降压治疗患者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关于严重不良事件和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的报道,这些患者采用替米沙坦进行降低心血管患病率的治疗最长达6年。
根据不良反应发生的几率排列如下:
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到<1/10);偶见(≥1/1000到<1/100);罕见(≥1/10000到,<1/1000);十分罕见(<1/10000);不明确(基于现有数据无法评估)。 在每个频率组内,不良反应是按照严重程度的降序列出的。
感染:偶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及鼻窦炎,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不明确:包括致死性结局的败血症1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偶见:贫血 罕见:血小板减少症 不明确:嗜酸细胞增生症
免疫系统疾病:罕见:过敏 不明确:过敏反应
代谢与营养系统疾病:偶见:高钾血症
精神疾病:偶见:抑郁,失眠 罕见:焦虑
神经系统疾病:偶见:晕厥 眼部疾病:罕见:视觉障碍
耳部和迷路疾病:偶见:晕厥
心脏系统疾病:偶见:心动过缓 罕见:心动过快
血管系统疾病:偶见:低血压2,体位性低血压
呼吸系统,胸部和纵膈疾病:偶见:呼吸困难
胃肠道疾病: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胀气,呕吐;偶见: 口干、胀气
肝胆系统疾病:罕见:肝功能异常/肝脏疾病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偶见:多汗症,瘙痒,皮疹 罕见:红斑,血管源性水肿,药疹,中毒性皮疹,湿疹,不明确:荨麻疹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偶见:关节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肌肉痉挛,罕见:关节痛,肢端疼痛,不明确:肌腱疼痛(类似肌腱炎症状)
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偶见:肾功能损伤,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
一般性疾病和给药部位:偶见:胸痛,疲倦(乏力) 罕见:流感样症状

【禁忌】:

对本品任何有效成份或任一种赋形剂过敏者
中晚期妊娠 (第2个及第3个三个月期间) 及哺乳期妇女
胆道梗阻性疾病患者
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
严重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

【注意事项】:

1、胎儿或新生儿的患病率和病死率
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应用于妊娠妇女时可以导致胚胎或新生儿患病和死亡。全球范围内关于服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的文献中已经报道了多项这类的案例。当发现妊娠时,应立即停用本品片剂。
在妊娠的中间三个月及最末三个月时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会导致胚胎和新生儿损伤,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良、无尿、可逆性或不可逆性肾衰竭以及死亡。还有关于羊水过少的报道,可能是由于胚胎肾脏功能降低所致。在这种情况下羊水过少会导致胚胎肢体挛缩、颅脑面部畸形和肺脏发育不良。另外还有早产、宫内发育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尚不明确这些情况的发生是否与药物暴露有关。 仅限于妊娠最初三个月之内的宫内药物暴露的患者未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应当向胚胎和胎儿暴露于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妊娠最初3个月患者告知,大部分胎儿毒性的报道与妊娠中晚期药物暴露有关。此外,如果患者已经妊娠或正在考虑妊娠的话,应当让患者立即停用本品。
罕见情况下(很可能低于千分之一次妊娠)会出现没有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替代方法。在这些罕见情况下,应当向妊娠患者告知药物对其胎儿的潜在危害,同时应当进行连续超声波检查以评估羊膜腔内环境。
如果观察到了羊水过少,应当停用本品,除非对于妊娠患者而言是抢救生命的治疗。根据妊娠周数可以进行宫缩应激试验(CST)、无应激试验(NST)或生物物理分析(BPP)。但患者和医生应当知道只有当胎儿受到不可逆损伤之后才会出现羊水过少。
对有子宫内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暴露史的婴儿应当密切观察低血压、少尿和高钾血症。如果出现少尿,应当直接进行血压和肾脏灌注的支持。可能需要血浆置换或透析以逆转低血压和(或)肾脏功能紊乱的替代治疗。
2、用于“降低心血管风险”适应症时,首先考虑使用ACE抑制剂
替米沙坦在降低心血管风险的相关临床试验(ONTARGET研究)结果并不能排除该药与ACE抑制剂相比可能未能体现ACE抑制剂有意义的部分作用。因此,对于该适应症人群,首先考虑使用ACE抑制剂,如仅因咳嗽不良反应而停药时,考虑在咳嗽缓解后重新尝试使用ACE抑制剂。
3、低血压
在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激活的

【存放条件】: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