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阿托伐他汀钙片
【药品名称】:
阿托伐他汀钙片
【药品编码】:
Y00000001218
【适 应 症】:

高胆固醇血症: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包括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型)或混合型高脂血症(相当于Fredrickson 分类法的 IIa 和 IIb 型)患者,如果饮食治疗和其它非药物治疗疗效不满意,应用本品可治疗其总胆固醇(Total cholesterol, TC)升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ow-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LDL-C)升高、载脂蛋白 B(Apolipoprotein B, Apo B)升高和甘油三酯(Triglycerides, TG)升高。

在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omozygous familial hypercholesterolaemia, HoFH)患者,阿托伐他汀钙可与其它降脂疗法(如低密度脂蛋白血浆透析法)合用或单独使用(当无其它治疗手段时),以降低总胆固醇(TC)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
冠心病:

冠心病或冠心病等危症(如:糖尿病,症状性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等)合并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的患者,本品适用于:降低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风险、降低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卒中的风险、降低血管重建术的风险、 降低因充血性心力衰竭而住院的风险、降低心绞痛的风险。

【药品规格】:
20mg
【用法用量】:

病人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进行标准的低胆固醇饮食控制,在整个治疗期间也应维持合理膳食。应根据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基线水平、治疗目标和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剂量的个体化调整。
常用的起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剂量调整时间间隔应为4周或更长。本品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阿托伐他汀每日用量可在一天内的任何时间一次服用,并不受进餐影响。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性高脂血症的治疗
大多数患者服用阿托伐他汀钙10mg,每日一次,其血脂水平可得到控制。治疗2周内可见明显疗效,治疗4周内可见最大疗效。长期治疗可维持疗效。
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治疗
对于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是10-80mg/日。阿托伐他汀钙应作为其它降脂治疗措施(如低密度脂蛋白LDL血浆透析法)的辅助治疗。或当无这些治疗条件时,本品可单独使用。
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剂量
肾脏疾病既不会对本品的血浆浓度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其降脂效果产生影响,所以无需调整剂量。

患者服用环孢素,克拉霉素、伊曲康唑、乐特莫韦或特定蛋白酶抑制剂患者的剂量

在使用环孢素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蛋白酶抑制剂(替拉那韦+利托那韦)或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HCV)蛋白酶抑制剂(格来瑞韦+匹仑司韦)或乐特莫韦与环孢素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中,应避免使用立普妥治疗。在使用洛匹那韦联合利托那韦治疗的人免疫缺陷病毒患者中,使用最低必要剂量的立普妥。对于使用克拉霉素、伊曲康唑、依巴司韦+格佐普韦,或使用沙奎那韦联合利托那韦、地瑞那韦联合利托那韦、福沙那韦、福沙那韦联合利托那韦或乐特莫韦治疗人免疫缺陷病毒的患者,立普妥的治疗剂量应限于20mg之内,并推荐进行适当的临床评估,以确保使用立普妥的最低必要剂量。在使用人免疫缺陷病毒蛋白酶抑制剂奈非那韦的患者中,立普妥的治疗剂量限制于40mg之内。(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不良反应】: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它部分另有详细描述:
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
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经验
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立普妥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升高(0.4%)和其他肝酶升高(0.4%)。
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名接受立普妥治疗的患者发生率≥2%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不考虑因果关系)。

表1.任何剂量立普妥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率≥2%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临床不良反应(不考虑因果关系,%)

*任何剂量发生率≥2%且高于安慰剂组

在安慰剂对照研究中报告的其它不良反应包括:
全身:身体不适、发热:
消化系统:腹部不适、嗳气、胃肠胀气、肝炎、胆汁淤积;
肌肉骨骼系统:骨骼肌痛、肌肉疲劳、颈痛、关节肿胀:
营养和代谢系统:天冬氨酸氨基转移

【禁忌】:

1.活动性肝脏疾病,可包括原因不明的肝脏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
2.已知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
3.妊娠(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4.哺乳期妇女(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注意事项】:

1. 肌病与横纹肌溶解

立普妥可引起肌病(肌肉痛、压痛或无力伴肌酸激酶 (CK) 高于正常值上限的 10 倍)和横纹肌溶解(伴或不伴继发于肌红蛋白尿的急性肾衰竭)。使用他汀类药物(包括立普妥)后发生 横纹肌溶解罕见导致死亡。

肌病的风险因素

肌病的风险因素包括年龄 ≥ 65 岁、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肾功能损害、与某些其他药物合并使用和立普妥剂量升高(见【药物相互作用】)。

预防或降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风险的措施

由于细胞色素 P450 酶 3A4 (CYP3A4) 和/或转运蛋白(例如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有机阴离子转运多肽 [OATP1B1/OATP1B3] 和 P 糖蛋白 [P-gp])受到抑制,立普妥暴露量可能因药物相互作用而增加,导致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的风险增加。不建议环孢素、吉非罗齐、替拉那韦 +利托那韦、格来瑞韦+匹仑司韦、特拉匹韦与立普妥联合用药。对于使用某些抗病毒、唑类抗真菌药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药物的患者,建议调整立普妥剂量(见【用法用量】)。阿托伐他汀与调脂剂量的烟酸(> 1 g/天)、贝特类、秋水仙碱和雷迪帕韦加索非布韦联合给药时,报告了肌病/横纹肌溶解病例。应考虑使用这些药物的获益是否超过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的风险增加(见 【药物相互作用】)。

在服用立普妥的患者中,不建议同时摄入大量(每日超过 1.2 L)葡萄柚汁(见【药物相互 作用】)。

如果发生 CK 水平显著升高或确诊或疑似肌病,则停用立普妥。如果停用立普妥,肌肉症状和 CK 升高可能会消退。如果患者存在急性或严重疾病(例如,脓毒症;休克;重度血容量不足;大手术;创伤;重度代谢、内分泌或电解质紊乱;或不受控制的癫痫),发生继发于横纹肌溶解的肾衰竭风险较高,应暂时停用立普妥。

告知患者在开始或增加立普妥剂量时存在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的风险。指导患者及时报告任何不明原因的肌肉痛、压痛或无力,尤其是伴有不适或发热时。

2. 免疫介导的坏死性肌病

偶有与使用他汀有关的免疫介导性坏死性肌

【存放条件】:
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