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卡铂注射液
- 【药品编码】:
- Y00000001174
- 【适 应 症】:
主要用于实体瘤如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睾丸肿瘤、头颈部癌及恶性淋巴瘤等,均有较好的疗效,也可适用其它肿瘤如子宫颈癌、膀胱癌及非小细胞性肺癌等。
- 【药品规格】:
- 10ml:50mg
- 【用法用量】:
本品可单用也可与其它抗癌药物联合使用。
临用时把本品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推荐剂量为0.3-0.4g/m2一次给药,或分五次五天给药。均四周重复给药一次,每2-4周期为一疗程。
- 【不良反应】:
血液毒性:骨髓抑制是卡铂剂量限制性毒性,注射后14-24天白细胞和血小板降至最低,一般在35-41天可恢复正常水平。对白细胞低于4000mm3及血小板低于8万/mm3都应慎用或减量应用,一般体质差,≥65岁的病人和加强化疗的复治病人,产生的骨髓抑制更严重,持续时间更长,卡铂与其它骨髓中毒性药物合用或配合放疗,骨髓抑制会加重,但只要应用合理适当,骨髓抑制是可逆的,不会产生积累影响。
据报道,用卡铂治疗的病人出现感染和血红蛋白的并发症分别占4%和6%。
血红蛋白正常的病人,治疗后71%的病人出现血红蛋白低于11g/d1的贫血,贫血发生率随卡铂用量的增加而提高。
胃肠毒性:用卡铂治疗后约15%的病人出现恶心,65%出现呕吐,其中有三分之一病人呕吐严重,恶心和呕吐通常在治疗后24小时消失,止吐剂能有效地预防治疗卡铂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和食欲不振也有报道。
肾毒性:一般卡铂的肾毒性无剂量依赖性。约15%的病人BUN或血浆肌酸酐水平提高;25%的病人肌酸酐廓清率下降到60ml/min以下;肾功能损伤者,发生率车严重程度均提高。当肾功能衰竭时,无论水化是否能阻止肾毒性,应先降低卡铂用量或停药。
过敏反应:据报道,约2%的病人给药后几分钟即出现皮疹,无其它明显原因引起的发烧,瘙痒,寻麻疹,红斑和极少有的支气管痉挛,低血压等过敏反应。同其它铂类化合物引起的过敏反应相类似。
耳毒性:无临床症状的高频率的听觉丧失首先发生,只有1%发展为有症状的耳毒性,包括大多数导致耳鸣的病人。
神经毒性:发生率较低的周围神经病,如感觉异常或减少深部腱的反射,以前有感觉异常的病人,特别是用顺铂导致的感觉异常,用卡铂治疗期间,这种症状会持续或者加重。
其它:肝功能正常的病人,用卡铂治疗后,出现轻至中度的肝功能异常,但多数病例会在治疗期间自动恢复正常
偶见味觉减退、脱发,不伴有感染或
- 【禁忌】:
1. 有明显骨髓抑制及肾功能不全者。
2. 对其它铂制剂甘露醇过敏者。
3. 孕妇及有严重并发症者
4. 原应用过顺铂者应慎用。
5. 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 应用本品前后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应每周检查血细胞,血小板至少1-2次。
2. 用药前后,严密监视病人的肾功能和血象。
3. 由于本品对骨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在用药后3-4周内不应重复给药,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的病例,有必要输血治疗。
4. 在治疗开始和之后的每周都要检查血细胞,作为之后调整剂量的依据。
5. 用顺铂治疗的病人,用本品应慎重或注意监视,因为用顺铂造成听力损伤的病人,再用卡铂治疗,耳毒性会持续或加重,以前有感觉异常的病人,特别是用顺铂导致的感觉异常,用卡铂治疗,这种反应会持续或加重。
6. 一旦发生对本品的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7. 如同其它抗癌药物和免疫抑制剂一样,动物实验表明卡铂有致癌作用。
8. 全身肌酸酐廓清率低于60mlmin的病人,卡铂的肾清除下降,这时应适当降低卡铂用量
9. 与其它抗癌方式联合治疗,应注意适当调整剂量。
10. 本品只做静脉注射,应避免漏于血管外。
11. 本品一经稀释,应在8hr以内用完,滴注及存放时应避免直接日晒。
12. 卡铂可能引起血浆中电解质的下降(如镁、钾、钠、钙等),使用期间注意监测
13. 对一切可能发生的副反应,都要随访检查。
14. 对水痘、带状疱疹、感染、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
- 【存放条件】:
- 避光,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